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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青梅竹马[2/2页]

他有点野 你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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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恋爱方面想。
      千屿一直关注她,估计是想防着她跟别人说他的坏话而已。
      尽管今安不可能会和别人说这种八卦。
      今安和林北言坐的这辆公交车要四十分钟左右才会到达他们住的居民楼附近。
      他们下车的时候,千屿和温少珩也跟着下了车。没有人看到,孟时也跟在他们身后下了车。
      林北言看着千屿,眉头微皱:“千同学,你跟着我们干什么?”
      车上的四十分钟他已经忍了,但他没有想到千屿竟然还跟着他们下车。
      千屿看着今安,神情恢复了一贯的温和:“今安同学一个人和你在一起我不放心。”
      林北言有些好笑,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我想比起千同学你,安安对我更放心。”
      今安此时也说道:“我和林北言认识很久了,我们上下学都是一起的。”
      温少珩深呼吸一口气,有些头疼。
      她这话还不如不说,一说更加刺激千屿了。
      果不其然,少年的气息一下子冷了下来,眼眸一片漆黑。
      林北言不想再和他们浪费时间:“你们也赶紧回家吧,我们先走了。”
      今安看了千屿一眼,想了想,还是说道:“千屿同学,谢谢你的关心。你也早点回家吧,再见。”
      天空是灰沉沉的,快十一月的天气总是多云,吹过的风都是阴冷的。
      这条路上种着一排悬铃木,金黄色的叶子落了一地。
      千屿站在原地,看着今安和林北言的背影,忽然开口问道:“认识很久了是什么意思?”
      温少珩想了想,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意思大概是,他们是青梅竹马?”
      这话似乎很扎心,因为温少珩看到千屿眸中又多了一种沉重的情绪。
      青梅竹马?
      一阵秋风吹过,千屿上身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然而他却感觉不到丝毫冷意。
      他一直以为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今安的好,却没有想到,在他还没有认识她的时候,已经有个人陪在她身边许多年。
      那是千屿没有办法参与的以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过去。
      ……
      今安和林北言快走到楼下的银杏树下面时,林北言忽然停下脚步:“安安,你想考哪里的大学?”
      今安一愣:“当然是本地的大学。你知道的,我的身体不好,不能离家太远,不然我爸妈也不放心。”
      林北言说道:“c市的大学和北方比起来差距有些大,而且a市有全国最好的医院,你不考虑一下考a市的大学吗?”
      “虽然是这么说,但我还是觉得c市好。”今安眉眼弯弯,笑容甜美,“我爸妈年纪也大了,我没有很大的志向,只想留在c市,留在他们身边。”
      用以后的流行语来说,今安就是一个妈宝女。
      她没有办法离开自己的父母去遥远的北方度过大学四年,甚至毕业后留在那里工作。
      她是典型的南方姑娘,生长在小桥流水的地方,偶尔会羡慕北国的雪,但还是更喜欢江南的温柔缠绵。
      林北言沉默了一会儿。
      两人往楼梯走去。
      今安发现林北言有心事,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吗?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说呀。”
      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林北言是今安为数不多放在心里的人。
      以前苏禾也算一个。
      林北言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什么。”
      他不愿意说,今安也不会打破烧锅问到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今安没有旺盛的好奇心,不会多问。
      今安回到家的时候,付玉梅又在客厅织毛衣,看到她回来了,欣喜地说道:“安安回来啦,快过来,试试妈给你织好的毛衣。”
      今安放下书包,乖乖地走了过去试妈妈织的红色毛衣。
      付玉梅三十六岁的高龄才生下今安,今年已经有五十一岁了,农村出生的她和同龄人的奶奶辈差不多大,所以思想审美都比较老化,喜欢给女儿织红色和粉色的衣物。
      她固执的认为小女孩都喜欢红色和粉色。
      今安也不爱美,对衣服也没有什么要求,能穿就行,所以也不觉得大红色和粉红色的毛衣不好看。
      幸亏她有一张白皙漂亮的脸蛋,所以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大红色的长袖圆领毛衣穿在她身上都有一种美丽的画面感。
      付玉梅满意地点头:“嗯,好看,安安长得漂亮,我织的毛衣穿在安安身上都好看了不少。”
      今安嘴甜:“那是因为妈妈织的毛衣本来就好看。”
      付玉梅笑得合不拢嘴,被贴心小棉袄暖得不行。
      这么乖的女儿,他们真的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扔在手里怕摔了。

第14章 青梅竹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