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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他是名副其实的狗杂种[1/2页]

逃荒:搬空敌人仓房,我占山为王 我不是老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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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愿意当土匪吗,如果可以选择,他不愿。
      他能选择吗,霍宁不确定。
      “我……”
      霍宁目光低垂,半晌,抬起时神色坚定道:“我不想一辈子都是个土匪。”
      这时,从他们头顶上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既然不想,那就给我指路,杀光他们。”
      听到声音后,刘深深蓦然回头,惊喜之情溢于言表,“姐姐!”
      刘浅浅微微颔首,她冷着脸,眸光平静地看着霍宁。
      霍宁心头一跳惊讶道:“杀光……他们?”
      好大的口气,将这些残暴的土匪赶尽杀绝,他想都不敢想。
      同时他心里还有另一个声音,“如果是他们的话……”
      如果是他们的话,应该可以。
      霍宁迎着刘浅浅的目光,道:“跟我来。”
      刘浅浅找了三匹马过来,有霍宁指路,他们朝着土匪窝前进。
      晚上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集合,为了保险起见,刘浅浅召唤出空间里的一只小猴子,让它带消息回去通知小怜和何雨青,等他们收到消息后就来接应刘浅浅他们。
      一路上,刘浅浅做了只属于他们之间能看懂的标记,不怕他们寻来时找不到路。
      据霍宁所说,这群土匪在此地扎根了数十年之久,是一帮老练狠毒且杀人不眨眼的恶匪。
      他们等级分明,分为外围成员和核心成员两派人。
      刘浅浅刚才一刀斩杀的那个人就是核心成员之一,狂徒。这是他的外号。
      霍宁以前,在今天之前都是跟他做事,是个一言不合就会上手的匹夫,可也因为性格直来直往,做什么事都十分粗暴,才被人称之为狂徒。
      霍宁之所以跟着狂徒,是因为狂徒做事不会拐弯,心眼子不多,欣赏有能力魄力的人。只要事做的漂亮,他就会接纳你,就能让你在土匪窝里安身立命。
      当然这种“漂亮事”也不是什么好事。
      霍宁至今还记得他为什么会被狂徒看上。有女人死在狂徒的床上,是咬舌自尽,和他同岁的小孩都吓哭了,只有他淡定的将女人拖去了死人堆。
      那时候他才多大,六岁,还是七岁。总之,狂徒看上他了,一手箍着他的下巴,说:“小子,就你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被划分到了狂徒的队伍里,帮那群五大三粗的臭烘烘的男人们倒夜壶,听他们说女人的下流话,看他们轮流鸡奸一个未出阁的少女,肮脏的很。
      这些年,霍宁为了生存,助纣为虐,也同样做了很多不能回头的事。
      他想过了,等这件事情一结束,就任凭刘浅浅处置。
      是杀是剐,他都随便。只要,那群作恶多端的土匪们能死绝,他愿意用命来换。
      他隐忍的活着,苟且偷生的活着。为的不就是有一天能报复回去吗。
      以前他想不敢想,现在他只想让那群曾经欺负他的人都去死!
      还有那个女人……
      霍宁突然勒马,跟在他身后的刘深深也赶忙勒紧缰绳,问:“怎么不走了。”
      “我能不能求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
      “放过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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