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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仗剑走天涯[2/2页]

我真是大名师 辰龙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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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这话好听,还是不好听?秦宇怎么品,怎么不对味,好熟悉,太像某小品的台词!好像还有一句:你是公鸡中的战斗鸡!
      摇了摇头,秦宇岔开话题!说:那什么?你请我吃什么?
      这才是秦宇的兴奋点。
      黄一也觉察到了,为了套住这个不世出的音乐天才。黄一觉得对年青人的味口,一定是京城八大碗了,那的肉菜真叫一绝!但也真叫一个贵!
      天下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听说是清廷外逃的御厨从满汉全席中抽出的菜谱。好吃的停不下筷子。
      黄一这么一形容,秦宇马上就把黄一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黄一也是无语,成为一个吃货的朋友就这么容易。
      准备的N套方案都没用上。
      两人约了明天见面的时间,见面的地点,
      两人愉快的决定一起去吃八大碗。
      秦宇碾转反侧,在想吃什么,想的睡不着。
      凌晨四点,秦宇才迷糊入睡,九点整,他被手机的铃声吵醒。黄一已经在楼下等了好一阵子。
      秦宇让黄一到八楼三室,他打开门,秦宇觉得这个世界对他充满了满满的恶意。特么的除了安云,每一个男人都比他长的帅。
      嗨!错了,安全根本就不是男的!她是一个女生!
      黄一身高一米八,玉树临风,帅气的一塌糊涂,像偶像明星,最可气的是人家是富二代,更可气的是还特么的有才,真正的高富帅。到什么剧本中都是男一号,秦宇觉得自己就一宝强哥,存在就是为了搞笑。
      秦宇没好气的让他进来,对黄一伸出的一双玉手,视而不见。
      黄一也不以为忤,他听父亲讲过,很多有才华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怪癖,秦宇这根本不算什么。
      然后黄一就看到秦宇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忙前忙后,忙上忙下。
      黄一看着都累,他不解的问:你赚这么多钱,为什么还打扫卫生的活。
      秦宇仰望天空,平静的装逼说:还不是为了寻找灵感!
      黄一马上拜服,但没动手,在一边一个劲的给秦宇加油。
      把秦宇给膈应的,不要,不要的。
      十点,秦宇坐上黄一拉风的跑车。十二点,两个人才位移到八大碗。
      特么的,在京城高峰期开车,都不如骑自行车快。
      当八两肉一碗,八大碗端上来时,秦宇马上就转变了对黄一的看法,这人将是他一生好友。
      当他尝过一遍后,把黄一升格为知己。
      八碗,黄一总共就吃了半碗,剩下都进秦宇的肚子了。
      黄一去摸秦宇的肚子。
      秦宇机灵的躲过,边躲边说:虽然我把你当成知己,虽然你很豪,虽然你很帅,虽然你也很有才,但我真不好这口。
      去死吧!我也不好那口,我是好奇,饭菜都吃哪去了。难到你有空间囊之类的宝物?
      哦?你真敢想!都吃到我肚了里了!
      黄一不信的摇了摇头说:也没见你肚子大多少?
      这是哥的能力,知道吧!
      吃饱了吧!我们找个茶楼,喝点茶!
      没吃饱!
      嗯?!!黄一被噎得,说不出话来,这特么就是一个饭桶。无奈又要了一桌,秦宇狼吞虎咽,吃的一点不剩。
      我了个去,黄一真服气,这特么就是个怪物。他收回刚才的看法。他不是饭桶,他是饭缸。
      末了,秦宇问:这一桌要多少钱?
      一万多吧!
      太贵了!
      秦宇碎碎的自语,我一天一顿,要两桌,那一个月,不是要六十万,不行,我还要赚钱。黄一一听,吓的顺到桌子底下去了。
      他可请不起!

第三十四章 仗剑走天涯[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