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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丰收[1/2页]

我的红警我的兵 捕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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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群飞鸟从星火镇上空叽叽喳喳经过的时候,夕阳垂下金光,渐渐隐于西山。
      夜晚来临了。
      气温陡降,天空的另一头,明晃晃的圆月已缓缓拔高。
      黑暗笼罩大地,对于拾荒者们而言,视觉受到削弱,魔鬼的獠牙,则会开始贪婪地寻找食物。
      这是死亡与堕落的开端。
      但在星火镇,这样的氛围便被冲破了。
      高墙内,灯火通明,吃过饭的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生活区,他们可以去看看书、听课,或是到操场上练练拳脚功夫。
      除了一些重要部门的人需要加班外,大部分的平民享受着难得的惬意。
      想到好久没有散步,王徒再次放弃了坐车,自己一人从小道返回。
      路上,蹦蹦跳跳的,活动了一番筋骨。
      又拿出那把从铁公鸡那里顺出的军刀来,找了棵树当靶子,比划几下,发现刀又轻又快,极其锋利,就更是爱不释手了。
      直径达五十公分的树干,横着一挥,可以拦腰截断。
      换做丧尸,哪怕是二星的存在,挨上这么一刀,怎么也得皮开肉绽不可。
      王徒轻轻吐了口气,只觉得近段时间,没怎么休息,始终保持着紧张、忙碌的状态,却从未感到累。
      貌似,自从自己成为“二星”觉醒者后,就一直没怎么参与实际性的战斗,几乎全是指挥和旁观,其实在不知不觉间,身体还是产生了许多变化。
      陆陆续续的,又喝了不少红警商城里出产的各种药水,积少成多?叠加起来的属性也是很强大的。
      从耐力、爆发力、恢复能力上可以体现?从精神、活力、持久力等方面,则也相当明显。
      前几天?答应了谭雅的“约架”。
      两人约在矮山后面小树林里?不用武器,近身肉搏?全力出手。
      摔跤……
      王徒没赢,但也……没输。
      观战的有齐定山、齐九灵、十等人?一致认为?二人旗鼓相当,可算平手。
      因为俩人都顶着熊猫眼,满脸的淤血,累得站不起来了。
      王徒痛的龇牙咧嘴?却心情大好?能正面与谭雅较量,且没落下风,对于他自己而言,可是巨大的进步。
      另外,刚发现?这位下属的身材,可远不止眼看的那么润呐!
      铺满断枝残叶的林子里?谭雅拍了拍身上的土,整理了一下衣服?表情很平淡,安静地离去了。
      也是好多天后?王徒才在无意间听到……
      那天?其实谭雅放水了。
      因为她……
      想当军团长。
      ……
      黑漆漆的天空?没有半颗星。
      风很冷。
      王徒回到了自己的别墅。
      简单洗漱完毕,躺在又厚又软的温暖床铺上,他很快进入了梦乡。
      ……
      世间不太平,在时刻染着血的大地上,人们激发前所未有的勤奋精神,持续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也都起得很早很早。
      每天,都需要付出足够多的努力,才有机会吃上饱饭。
      当然,前提是得属于星火镇,否则,再多的努力,可能都没什么用。
      星火镇不缺理发师,王徒起早后,修剪了发型,依旧是短寸。
      然后洗了澡,换了一套新的衣服。
      薄款的羊毛呢子大衣,灰色。
      里面是薄毛衣。
      下身,深色长裤。
      另配一双黑色的尖头皮鞋。
      负责他生活起居的女孩讲,这样的一身,全是纯手工制作的,在以前得卖好几十万,属于顶级奢侈品。
      但王徒自己穿起来,却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遇到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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