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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在没什么灵感的情况下,同人文是很好的选择。
      只要自己对于某部小说、某部动画、某个电视剧电影的情节有自己的想法,这就是写同人文最好的灵感。
      在把写作工具书复习一遍的情况下,陈时奕开始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作品。
      经过几天的筛选,陈时奕选中了一部短篇小说。
      该故事主要讲的是:15世纪,一个农夫在农作时意外得到了一个黄金罐子,为了发财,那农夫把罐子用衣服遮住偷偷带回了家。
      那农夫没想到的是,那罐子里装着一个恶魔。
      后面的故事就围绕农夫与恶魔、人的良知与欲望展开。
      嗯,虽然还是挺好看的,但陈时奕不怎么喜欢里面的西方色彩。
      所以陈时奕决定不写这个故事的同人文,而是根据这个故事单独创作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
      当然,因为原文字数就很少,陈时奕也是第一次写小说,所以他写的也是短篇。
      对于萌新作者而言,没什么自信写长篇作品的情况下,先写一部短篇小说是非常合适。
      在经过好几天的创作与删改,陈时奕终于创作完成了自己人生第一部小说,全文共两万一千多字。
      陈时奕把原故事的西方特色故事,改成了具有东方传统神话特色的情节。
      农夫成了一个小兵,魔罐成了一把魔剑。
      大体故事就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兵,在初次见识到战场的残酷后选择当了逃兵。
      在敌军追击下,小兵慌不择路地逃窜,不出所料逃到了一处悬崖峭壁,一个没注意直接掉了下去。
      结果大难不死,被悬崖边的一棵树救下,不过小兵也因为情绪大起大落,加上坠落的冲击晕了过去。
      等小兵醒来,环顾四周时发现树根下面有一个平台,平台里边好像有个神秘洞窟,里面闪烁着神秘的光。
      为了求生,小兵费尽力气,小心翼翼地掉落到平台上,带着好奇,他进入了洞窟。
      那里面是一把剑,一把魔剑,一把蛊惑人心的魔剑。
      当然,那把剑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力量,说是得之者可得天下也不为过。
      小兵不出意外地被魔剑蛊惑,解开了封印,最后被魔剑带上悬崖。
      因为魔剑的污染,小兵性情大变,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上那些敌军,杀个片甲不留。
      然后回归战场,把所有友军也斩尽杀绝,因为他不想有人把他当逃兵的事迹宣扬出去。
      后来,那个小兵成为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禁忌。
      很多年后,小兵的国家出了一位天选之子,那人英勇善战,且会神仙之术。
      皇帝礼贤下士、三顾茅庐终将他请出(朝廷宣扬的是这样,至于具体是什么情况懂得都懂)。
      那天选之人奉命前往魔域——禁忌魔君的地盘。
      等一正一邪的两人相见,才发现是旧相识。
      那天选之人是那个小兵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哥哥出征未归,小弟奋发图强拜上仙山,想学成之后出山诛杀魔君为兄报仇。
      这也是那个小弟明知皇帝心怀不轨也同意招揽的原因。
      虽然天选之子仍记得兄长,但那小兵却早已不是那个人了。
      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在经过几天几夜的白热化战斗,魔君意识深处的小兵残念影响到他,天选之子侥幸赢得了战斗。
      最后,那小兵的残魂和弟弟道别化作青烟消散。
      大仇得报,那天选之子归隐泰岳,世间也流传出泰岳仙人的故事。
      全书完!
      ……
 

第72章 《魔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