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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熟人介绍的才贵[1/2页]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无聊到爆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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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个人出资的‘垫资过桥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之一,本身是合法的。
      但其中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资金的来源要合法,不能涉及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
      第二,年利率超过36%,即可被认定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第三,如果有多次向不特定人群提供‘垫资过桥,即可认定其行为具有营利性,构成职业放贷,签订的合同无效。
      不过目前还需要再确认一些细节,金胜才能给出具体的方案。
      “苏先生,你说当时签订完合同之后,对方直接就转账给你了对吗?”
      “对”
      “那账户的归属人,是不是他本人。”
      “是的,我这里有特意打印出来的转账记录,你可以看一下。”
      这时候,一直坐在旁边没说话的柴慧,直接递了两张纸过来。
      金胜接过后看了一眼,确实是毛福生的名字。
      没有涉及到公司,处理起来就简单了不少。
      “苏先生,毛福生那天去你家里要账的时候,具体说了什么威胁的内容。”
      苏友德皱着眉头摇了摇头道:“他没说直接威胁的那些话。”
      “只是临走的时候,提了一句。”
      “说他自己干这一行好多年了,还没有人能赖账,一毛都不能少。”
      金胜心里冷笑了一声,这么自信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后面有人,还是在‘吹牛皮。
      至少上一次这么牛皮轰轰的人,缝纫机都已经踩冒烟了。
      “苏先生,你们当时签的‘过桥合同有吗?”
      苏友德摇了摇头道:“没有,只签了一份,被他拿走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意思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行为能力。
      并且合同的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那么即使只有一份,该合同也是有效的。
      金胜本来还想看看内容,争取再找找漏洞的,倒是无望了。
      不过没事,自己还有招。
      只是得先看看苏友德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苏先生,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苏友德立即开口道:“我就想和平的解决这个事情。”
      “本金我肯定也愿意一分不少的还给他,但要给我点时间。”
      “否则跟个‘牛皮糖一样粘着,实在是难受。”
      “要是他再玩点下三滥的招数,影响到了生意,那我的损失可就大了。”
      “不瞒你说,我之前找过几个治安方面的朋友,像这种经济类的纠纷,他们也没办法插手。”
      金胜能明白他的担忧。
      几百万的利息,不是一个小数目,对方不可能轻易的放手。
      苏友德生产的东西,主要还是依靠网络。
      要是对方去散播欠款不还、赖账之类的东西,还真会影响到口碑这一方面。
      既然人家能借这么多钱,肯定也是充分了解过苏友德的情况。
      别说还有一个昌鸿文在旁边打辅助了。
      金胜本来还想发挥一下,把两人给弄进去的,但苏友德都没提,自己也就不用费力了。
      只能小小的玩一把算了。
      “苏先生,你每次付的96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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