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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疑点重重[2/2页]

可恶,这个辅警异常的强 男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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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念,并且把意图告诉了张高平。
     两人再次邀请王冬上车,说要继续载她一程,王冬毫无防备上车,随即两人驾车掉头,驶至杭市西湖区留下镇,在留泗路东吴村路段的僻静处停下。
     他们于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了侵犯,过程中,由于王冬激烈地挣扎,张高平为了帮助张辉,就摁住了王冬的双腿,而后张辉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对她进行侵犯,并导致她窒息死亡。
     随后两人将尸体抛掷于路边的水沟里,在开车逃离过程中,将王冬所携带的背包物品等在路上遗弃。
     甚至他们指认现场的视频,也是在聂海芳的引导下拍摄记录的。
     张高平:“他们(警方)到那里会慢慢的,反复的,经常性问你,你们抛尸的地方是不是就在这这里?”
     “会跟你说,你不用很确定,你只需要说好像是就行了。你随便看看,哪个地方有水沟,你指出来就行了。”
     “他们就像一群魔鬼,慢慢引诱着你,如果不根据他们的提示进行回答,那么就遭罪受了。”
     张辉:“他们直接把车开到那个水沟旁边,要我人站在边上,说是拍个照就行了。”
     ......
     浙省,陈金元这边也有所发现。
     案卷材料中很清晰的有所体现,关于在死者手指甲缝内发现的人体表面组织,当时杭市警方是有去排查过的。
     聂海芳派员前后三次前往皖省王冬的老家,对王冬平时接触的人都采集DNA进行比对,但均无法比对上。
     但对此,聂海芳认为,这是王冬和比别人短暂接触时留下的,所以这项证据与本案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的关联,并不能作为排除张氏叔侄作案的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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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这条原本能够查找到真凶的重要线索,竟然直接被聂海芳搁置了,直接认定了凶手就是张氏叔侄。
     这材料看的陈宝云眉头紧蹙,直接爆粗口,“这他妈的怎么办案的?”
     怎么还会有人办案如此简单粗暴?!
     甚至后面案卷的证据材料一切都是围绕着张氏叔侄就是凶手而展开的,这他么不就是纯纯的有罪推定吗?
     严重违反了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啊!
     而且根据那名年轻的可怕的江副组长提供的信息,陈宝云在案件材料中确实没有发现当时警方有去调取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录像。
     无知,可怕!
     这四个字在他的脑海中飘过。
     就这样,在只有嫌疑人的口供视频和认罪书以及证人指控下,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但经过详细了解,原来那份认罪书压根不是他们两人自己想写的!
     所谓的证人指控,更是无稽之谈,经过了解调查,证人也是被聂海芳策划好的一个环节。
     张辉的回复是:“当时在录完口供之后,我和叔叔被分别关在看守所的两间牢房之内,我当时并没有跟任何人说自己是什么罪进来的,但奇怪的是,我的同仓狱友袁连放居然能够详细的说出我们的作案过程。”
     “我当时心里面非常疑惑,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他究竟想做什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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