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确让我有些不可思议。
“我求求你,不要拆算我们,我们能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
我怀疑的瞪着李暮莎,冷漠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李暮莎忧郁很久,最后像是下了很大决心:“我,我得了血癌,已经到了晚期。”
血癌?我忽然想到资料写着,她的家族有血癌史,并且记录她去医院做是骨穿检查。
对于此时的结果,让我有些迟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完全相信面前的人,至少我已经有些担心:欧阳希仁在失去这个李暮莎后,会是怎么样的心情,会不会和当年一样痛苦、一蹶不振。
凌乱的心绪让我变得烦躁,身上、手掌泌出了冷汗,我想如果这时候自己照镜子,脸色一定很难看。
“时间不早了,我改天在来找你。”我现在很乱,这个女人给我的震惊太多,令我有些消化不了,我现在只想出去透口气。
“我送你。”看我站起来,女人也惶恐的站了起来,可能是起来的太急,还没有站稳,人就往前面的玻璃桌子方向栽了下去。
“小心!”我上前拉住她,却被她的指甲抓伤,好再她没有事,否则欧阳希仁一定把罪过记到我头上。
“谢谢你,我太不小心了。”李暮莎感激的说道。
“没事,你好好养病。”
离开公寓回到公司,挤压如山的工作,令我暂时忘掉那个女人憔悴的脸。
“百合湾房地产开发案的计划书总是完成,今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无意看到手面女人指甲留下的抓痕,虽然已经不疼了,但依然很扎眼。
余修明冷笑道:“力道不错,要不要替你买副手套?”
我瞪了他俊一眼,心里暗骂:没有同情心的家伙。
余修明问道:“怎么弄的?”
我无所谓撇了撇嘴:“李暮莎的见面礼。”
“哦”他忽然变得怪腔怪调,一副很认真的表情:“去医院,也许他指甲图吐了毒药,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
我无奈的瞥了他一眼,默念着大吉大利。这个余修明说话没一句中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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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