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健对此的说法是:爸妈离不开老宅,重新分到的土地也不能荒了,说一家人不能都干一个行业。冰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是想为这个喜欢冒险的儿子守住最后一片家园。她由此对公公婆婆肃生敬意,连对小楼旁边未全部翻建的老宅的东西厢房也生出奇怪的亲切感来。
而对于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她自己梳理了一下认为:他是个商人,酒店是他的主要事业,百货次之,歌舞厅是因为太新潮,能更好地给人议论,所以才成了人们说起他时必说的标签。至于他在城里的家,冰云想她可能会是这个世界上、这辈子、最晚知晓,或永远都不会真正知晓的人。
据说他在城里有一套很大面积的楼房,一百多平方米,装饰豪华。还有一个女人住在那里,是舞厅的舞小姐,长得很漂亮……对此她同样没问过,但心里则是确信不疑——不然他不回家的时候住哪呢,总不会住在酒店里吧!
冰云从婆婆的嘴里也能知道一些,比如阿健的初恋对象,是他中学的女同学,
“文静,学习好,是班干部。庄子不学习,一天到晚的打架,老师就把他分给这女孩做同桌,让她看着他。开始的时候一天到晚欺侮人家,后来学校停课了,再上学也没老师了,他反倒不欺侮了,还常跟着人家画黑板报,画大字报。他自己脸不好看,成分也不好,却专喜欢好看的女孩。”
她那时候才知道他脸上的“不平”是小时候感染天花留下的麻印,还知道他的小名叫庄子,但完全不是因为古代的圣人,而是取的庄稼之意,有天赐、珍贵、好养活等诸多意思。她以前没见过麻子,所以也不知道啥叫麻子,一直只是觉得他的脸皮肤粗糙,毛孔粗大,也没觉得有什么难看,倒觉得和他霸道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嘴角相配起来,很有男人味。毕竟有人的青春痘脸比这严重多了,满脸都是红脓疱。
她听婆婆讲,当时孩子没扔了喂狗她已经觉得是祖宗积德,烧高香了,管他好不好看!但家族长叔公很心痛,为了这周家长房长孙脸上的麻印,公公曾耗大量钱财访偏方去印,但也没能把他医回一个翩翩江南美少年。所以这个少年从懂事起就开始打架,用婆婆的话说:整天鼻青脸肿,一多半精力都用在打架上了,所以才学习不好的。她觉得也是,单说他那过目不忘的记路水平,要是用来温书,肯定也能温出个道道来!
“后来学生不上学了,都响应号召下乡插队,俩人一个生产队,庄子挣那点工分全给她当探亲路费了,自己一次都没回来过。后来有人使坏把这情况揭发了,开批斗会,说她花地主狗崽子的钱,阶级立场有问题,她就和庄子划清界线了,回城时也是先回来的。”喜欢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请大家收藏:
第41章 第一代倒爷[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