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魂在地狱的城堡里寻觅你的影子,
群鸦在荒野里啄食我那早已腐烂发臭的尸体——
今晚,我开始踏上一段不为人知的旅途,那是在秋风瑟瑟的深夜里迈开的脚步,脚步很轻,但手上的那只圆珠笔却十分的笨重,脚下所踏的每一小步,笔下所写的每一个文字,都是十分清晰的回忆。我迟早都有死去的一天。正所谓,生有时,死有日。现在我趁着还活着,赶紧踏上这段不为人知的旅途,手也随着迈开的脚步不停地写着。同时不停地对自己说,无论如何,都要走完这段旅途,哪怕我那颗早已斑驳破碎的心灵只剩下一丝的气息,我也要走完。握着圆珠笔走完这段不为人知的旅途后,就算我死了,也值得。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生命,更对得起昔日那段美丽而又心碎的往事。
如果一定要打破锅底问我为何要书写这段遥远的往事?其实我也不知道,就像我当初不知为何爱上那青春年少的女孩,或许这世上有很多问题都没有答案,又或许是被当事人故意隐藏了,就比如我为何还坚持书写这段往事,毕竟已过去好几年?如今我已忘记为何还坚持书写这段往事,然而我无法忘记的是当年青春热血的初心:当一名出色的写手。
翻开日记,回想往事,我清晰的记得当初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写手。所以在学校就读的时候原本的专业已然成为我的副专业,练习写文稿已不知不觉成为我的正专业。遗憾的是梦想成为了青春的祭奠品!
目前这部稿件已先后十次易稿,之所以要先后十次易稿,是因为每次改完之后,总觉得不合心意,甚至有些片段要修改十多二十遍才合心意,也有个别片段要重新书写。一句话,当初我怎么追我的初恋,我就怎么去书写这部小说。这部小说不是虚构的艺术作品,而是现实的生活写照,书写普通高等院校的教育现状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的状态。正因如此,我相信这部小说可以给读者带来收获,带来快乐!
书写短暂而又平淡与琐碎的青春。只有现实的生活写照才能更好的反应现实生活。
通过阅读这部小说,可以提早了解所谓的大学(普通高职院校)的生活,这样就不会被蒙蔽在谣言中。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学校骗学生,学生骗家长,家长骗村里的人,村里的人骗乡里的人,最后乡亲父老都被蒙蔽在欺骗中。
在这部小说里,代表我的是我的学名羊维仟,我用实名制书写。当然除了我是实名制之外,也有两个同学同意我用实名制书写,其余都是化名。文中我会注明谁是实名制,谁是化名。至于我为何用我的实名制书写,如果各位看官想知道,请一直往下看,总有一章为你解读?
是的,正在学校就读的羊维仟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写手,每当空闲时间不是躲在宿舍里看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各国名著就是练习写文稿。这天也不例外,这天却逢是星期六。罗定的夏天堪称异常的闷热,不是纯粹的温度高而热,而是让人呼吸都觉得困难的闷热。树悠闲闲的走着,无忧无虑。
走进乒乓球室,定睛一看,在乒乓球室打乒乓球的人并不多,幸运的是还有一张乒乓球桌还没有被人占用。于是他俩快步向那张乒乓球桌走去。调好球网的高度,便开始打球了。
随着太阳渐渐偏西,在乒乓球室打乒乓球的人渐渐地多起来,有退休的老师,有小学生,还有学校附近的居民,但多半是本校充满无限青春活力的同学。在乒乓球室里,有幼儿咿呀学语的声音,有赢球的欢呼声,有输球后无奈的叹息声,也有退休老师哈哈大笑的声响,还有站在窗前蹦蹦跳跳唱歌的不知名的鸟儿的声音,让人感到很爽快,很兴奋。
打着打着,许文宝突然说:“羊老弟,我没有时间陪你打球了。我要去训练。”许文宝透过玻璃窗看着在操场上训练的人群,脸上写满此时非去不可的字样。在翠绿的操场上训练的人群是学校武术协会的会员,许文宝是武术协会的其中一个会员。每逢周末,武术协会会长就积极组织其协会的会员在操场上训练,而许文宝是武术协会最积极的会员之一,从未缺席,就算有时候武术协会不组织会员训练,他也自告奋勇坚持去操场训练,他对武术已达到痴迷的程度,有时候好像走火入魔似的。
“你去吧。”羊维仟点了点头说。
“嗯,那你找个人过来跟你打球。”说完,许文宝就像箭一般飞快的向操场跑去了。他不是从乒乓球室门口跑出去的,而是跃过敞开的窗户,跑过校道,径直向操场跑去。操场与乒乓球室只隔一条大约五米宽的校道。
许文宝走后,羊维仟坐在球桌上用球拍扇风。此时他已满头大汗,上衣差不多全被汗水浸湿完了,身上散发一股浓浓的汗酸味,似乎可以熏死人。他一边给自己扇风,一边扫视乒乓球室,看看有没有熟悉的人也在这里打乒乓球。扫视一遍过后,有点失望,有那么多人在乒乓球室打球,可是没有一个人是他认识的。在乒乓球室里所有打球的人,对他来说,全都是陌生人。正当愁在眉头之时,不经意间,他看见一位身着朴素衣服的小女孩,双脚穿一双粉红色的拖鞋静静地站在偌大的窗前,看着别的同学打球,时不时还露出可爱的笑容,这笑容十分醉人心。小女孩身高约1米65,脑后绑着一捆乌黑油亮的长发,光滑白嫩的脸蛋上装饰着一双天然的小酒窝,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个不停,一双月牙儿似的眉毛衬托了她那双闪耀着喜悦的眼神。偏平的鼻子下长着一张嫩红的小嘴唇,光滑而又美白的肌肤,纤细美白的手指的指甲及脚趾的指甲不沾五颜六色的指甲油,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小女孩显得十分可爱。特别是小女孩微笑的时候,她那甜蜜的小酒窝让人过目难忘。这时夕阳余晖下的这位小女孩立即吸引住羊维仟的眼神,他似乎不舍得移开自己的视线。而身着朴素衣衫的这位小女孩并未发现羊维仟正在盯着她看。羊维仟看着这位小女孩,从她的眼神中,大半猜到她很想打乒乓球,而羊维仟正愁着没有人和他打乒乓球。羊维仟特别想去跟这位小女孩打招呼,想叫她过来一起打球。但他不敢迈开脚步去对小女孩说。他深知他和这位小女孩素不相识,甚至从未见过面。他担心走到小女孩面前,对小女孩说后,小女孩拒绝,甚至不搭理他,这样一来,脸皮真不懂往哪儿搁,再说还有那么多人在场。如果不说,又没有人和他打乒乓球。想来想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他又看了看夕阳下的这位小女孩,这次他终于鼓足勇气,慢慢地走到小女孩的面前,低声地对小女孩说:“同学,我们一起打球好么?”羊维仟颤抖的话语中带有浓重邀请的语气。小女孩不答话,只睁着圆圆的眼睛打量他。眼看小女孩不答话,羊维仟觉得很尴尬,在女生面前,从未有过如此尴尬的感觉。他再次鼓起勇气,硬着头皮说:“刚才我和我的同学在那张球桌打球,他去训练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羊维仟指着那张球桌说。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底气十分不足,但有没有在这位小女孩的面前暴露,小女孩有没有看穿,他未曾知晓。小女孩还是不答话,她转头看了看那张乒乓球桌,收回眼神再次打量羊维仟一番,觉得不像是什么坏人,反而有点像傻子,傻傻的,从他身上找不到坏人的模样,才对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和他一起打乒乓球。
夕阳悬于火烧发红的云端,满天的云朵被夕阳染得一片通红,高空的红光照耀在翠绿的草坪上,装饰出一副神奇的风景。凉爽的夏风在夕阳下徐徐吹拂,吹散笼罩在校园里沉闷的气息,给正在运动的人们带来一阵阵的凉爽。校园的风景就是这么美好,那是神都向往的地方。可又有多少人在那样美好的地方白白浪费自己今生最美好的时光?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进乒乓球室,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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