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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最终破案[1/2页]

梦幻敦煌之妖魔 吕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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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不会是这样,凶手进入犯罪现场后,先脱下外套,做完案后再穿上,掩盖身上的血迹,然后离开
      如果这个案子能破,可能我们会发现凶手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智商,就像70年代的北京天桥老流氓案,那个案子也历时十几年,三百多名妇女被,有些甚至在几年当中被过几次。而案犯就住在案发地,一直没搬过家,却躲过了警方的多次排查。甚至有几次和警察碰过面,都被他溜走了。最后案件的破获还是因为案犯在实施抢劫时,被群众当场抓获后,警察在审问时,无心中破获的,后来,根据案犯的交代,本来大家分析的案犯如何高智商,如何懂得反刑侦,不过是案犯无心为之,给大家造成的错觉而已。22ff
      凶手可能是当地公安,88年老婆跟别人跑了,原因是他那方面不行,所以他恨女人,但又忘不了妻子,就开始报复杀人,他的思路也许是“杀得多了,她就知道我有多爱她,她就会回来”。
      一两年后再婚,由于是间歇性阳痿,所以他在婚后有了孩子,97年他的新老婆又有了外遇,连续被两个女人背叛使他无法忍受,98年开始疯狂作案,他开始怀疑孩子不是他的,所以找了那个小女孩报复社会,那个小女孩,可能和他的那个孩子有共性而且,这个小女孩是唯一一个被皮带勒死的别的都是被刀砍死,用刀会比较快,砍在颈部气管,会没声音而又死得快惟独对这个小孩子反而是勒死的,那会是眼睁睁看她被窒息死亡应该是种泄愤
      为什么说是公安呢?因为公安能在白天四处溜达,勘察目标而不被怀疑,而且他能随便找个理由轻易进入被害人家里当地的居住条件应该是互相比较近,又有很多是下午5\6点钟作案所以,他在拿出刀来的时候,被害人可能甚至不会立刻喊叫,或是说,他进屋的时候,他手上的东西,不会立刻引人注意他还知道小女孩家里人回来的时间,知道她父母晚上6点钟都不会回来案发范围很小,他也许是那一地方的片警。当然,因为是公安他可以轻易逃过警方的搜查,他甚至知道警方的每一步计划,所以,这么多年了警方一直没有任何头绪。
      这个城市不大,而且一大半人口密集区域都属于那个冶金企业。从上面转帖看,只有一起案件是发生在该大企业生活区域的,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市属企业生活区、城缘郊区甚至是周边某军工企业区域。所以凶手可能不是冶金企业的人。jc排查的范围已经很大了,连冶金企业职工都曾被集体收集过指纹。
      记得当时中学生晚自习都是五点半放学七点到九点再来学校上,就是因为这件事改成下午直接上,现在白银都是七点20分下晚自习,初中生6点10分,,晚上不安全吧。。。除了市一中和那些有住宿条件的学校,我原来是十中的。。。都没上过真正意义上的晚自习。。来了南方,,我被同学各种羡慕,因为没有受过晚自习的压迫,木哈哈==
      我认为凶手作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98年前,98年,98年后。时间间隔太大,根据以前变态杀人案例,杀人会上瘾,连续作案间隔不会太大,这也是这类犯人容易被捕的原因。所以我认为有两种可能:一凶手有不定期发作的精神病。二凶手不只有一个,其它凶手只是模仿了他的杀人方法。而这么多起案件中,凶手都有待倾向,却只有三起案,特别是8岁女童案件,所以我更支持第二种可能。原凶手或说是作案最多的凶手我认为是有性功能障碍,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多起待案件却只伴随3起案。我支持作案地点在工农路而且是凶手的工作地点,因为死者多死于家中,时间多为中午到下午这个时间段,凶手应该从事可以进入家中类似管道维修工的工作。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能在搜狐社区看到这个案子,我谈一下我的看法,先谈谈他的长相吧,谁的长相你们当然是知道的,一个没有破的案子,特别如此重大的案件,大家首先想知道的不外乎就是凶手的外貌,地址,作案的动机,职业等,我想到那说道哪,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凶手是干廋,矮小,长得一般,或面善,或丑陋。是这样吗?杀人的人就一定这样吗,呵呵,他一米七七的个头不算太矮吧,我要说他长得眉清目秀你信吗,他很强壮,你们不知想到这一点没有,是的,他的确很结实,虽然他长得不算很出众,但凭当年的外貌还不至于到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他的地步吧,但他的确恨女人,非常的痛恨,他看起来很听话的样子,其实心里非常倔强,他长得白,脸上总是透着冷漠的表情,他生于六十年代,现在已经是人到中年了,他过得并不好,总的来说,他就没有过过真正的好日子,日子总是紧紧巴巴的,没有未来,他患有乙肝,对了,他就是本市人,虽然从小不是,但他现在依然在本市,并没有像有的朋友分析的那样他不再本市了,他现在安然的住在这,这个不大的小城市,应该说潜藏在这个城市一个角落,谁也不会想到他就是杀人狂,但他知道刑警们并没有忘记他,依然在像无头苍蝇一样这跑跑,那查查,现在好像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外市,在内蒙吧,呵呵,查吧,当然他在外市有朋友,女的,要是知道他是个杀人狂,不知她有什么感想,他知道也许不知那一天会有几个人把它按在地上,可这一天一直到现在也没来,这几年他心里稍稍安稳了些,可他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九九八到二000年每天都在等待那一天,每天都在心精胆颤中度过的,他做事很稳健,但他知道自己是人,不是神,他也会恐惧,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逮住一只猫,用刀割下猫头,剖开肚子的事,现在想想那时候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他知道那时候他自己就可能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了,你知道他每次杀完人的心情吗,懊悔啊,懊悔。但抵不住那份巨大的快感,他知道自己的黑帆布包里的东西,他在心里告诉自己,等一等,可还是忍不住,真的忍不住啊,忍不住啊,那是一对白白的手,他用卫生纸擦了擦血迹,把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凉啊,放到盆里倒满温水泡一会,温暖啊,还有好玩的,有点紫了,不是每次都能拿的,因为会费时间,如果有冰箱就好了,对了你们抽过白面吗,他没抽过,但他理解了那些吸白面的人的感受,后悔,但忍不住,是后悔,不是忏悔,后悔自己是不是做的有些多了,有句话叫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他知道,但控制不住自己,为了减少危险,确切的说为了减少被熟人认出的危险,他都把作案的地点圈在离自己住处比较远的地方,只有一次,那次是离自己的住处最近的一次,也没什么,反正是冬天,那天很冷,行人很少,谁会注意一个头戴帽子,脸带口罩的人,他没有朋友,独来独往,他也不想要什么朋友,他几年前也买了个电脑,没事的时候也上上网,以前不会聊天,一点一点的现在打字也快点了,现在也有媳妇了,不过没登记,先凑合过,以后再说吧,好歹她有个小商店能过活,前一段时间他看到了网上朋友们对这个连环杀人案的议论,他有些好笑,特别是对他的职业的推测,他就是想笑,想笑出声来,他甚至笑了几声,因为他的职业是无业,叫开门的只能是什么修理工,修电视,下水道等的吗,他其实什么都不是,现在叫自由职业,警察早就把你们推测的职业查了个便,所有想到的职业都查了,他是怎样叫开的门,那些死去的女人为什么如此相信他那,他为什么要杀死她们,杀死他们的过程是怎样的,你们想知道吗,真的想知道吗,我想听听你们的想法,再告诉你们,我现在要到湖边溜达溜达了,
      不破案的警察,你们真行!你们对得住你们穿的那一身皮么,对得住闪亮的警徽么?!这么些年了你们连我为什么杀人都没搞懂,更别说抓到我了。我还想保存我的心爱之物,这些东西能为我带来美好的回忆,极度的快感,我靠回忆那些细节,用她们的东西得到性的满足。他们都是是我杀的,她们的皮肤双手是我割掉的,因为爱,我才这么做。我杀了人,我在你们眼中肯定千刀万剐凌迟车裂分尸都不足以解恨。但该死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亲。我是最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我是个孽子。
      父亲是上山下乡的知青。父亲1971年同母亲结了婚,在乡下,只要有媒有礼摆了酒就算成亲,领不领结婚证都无所谓。没领证的原因一方面是母亲比父亲大三岁,当时父亲不够法定年龄,另一方面是父亲担心领证后国家不允许他回城,所以就没有领结婚证。婚后母亲就怀了我,一家人都高兴,希望她为我们家生个男丁,我72年出世,那时我们家时幸福的。世事难料,1977年恢复了高考,我的父亲考上了大学。母亲写信给父亲,父亲连一个字也没回。春节的时候,父亲回来了,他很冷淡地对待母亲,一天也没有在她房里住过,临走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在外婆怀抱里的我。印象中我是15岁那年才见到父亲的。这些年来,母亲含辛茹苦,守身如玉地在家里养育我。我也一直以为,我有一个爹在省城,我们一家人会团聚的。见了面才知道,他早已经又结了婚,并且有了一个小妹妹。他将我们安排在招待所里,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给我。他跟母亲谈话的时候我悄悄地听,我听见母亲哭着说:“我倒无所谓,死活就这么一辈子,这些年也熬过来了,可是娃大了,在乡下书也没得读,都十五岁了还在念小学,你就那么安心”父亲说:“我知道,想着哩,明年小学毕业了我就把他接来我身边。”父亲这些年在城里混得还不错,常寄钱给母亲,一年后,我和母亲进了城,母亲帮一家小厂糊纸盒,我也进学校读了初中。
      从我记事起,我就没见母亲的脸上有过笑容。她非常疼爱我,百依百顺,娇宠溺爱。我长到8岁时,还是母亲抱着撒尿;长这么大,不摸着母亲的ru房,我就睡不着觉,我是含着她长大的。13岁那年的一天,我埋在母亲的胸前睡觉,梦里有一种异常的感觉,我遗精了。母亲看见,用手摸,表情非常怪。晚上,我又摸她的ru房,她把我抱得很紧很紧,睡意蒙中,我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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