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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效冠军侯[2/2页]

雉朝飞之铁骨柔情 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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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服从多数,那就不用改道儿了,争取暮色降临前赶到克列特部吃晚饭。
     大草原,或叫大漠,虽然穷逼物资奇缺,但有酒有肉,他们的马奶酒很有味!
     一想到马奶酒,李铁就想到第一次见到钟金哈屯,她身上飘散出来的那股味儿……
     记忆犹新啊!
     “好,那我们继续前进,效冠军侯!”李铁振臂一呼。
     “冠军侯是谁?”东方不才像个好奇宝宝,连忙问道。
     李铁竟一时忘了,这个世界不是他熟知的那个世界,历史上没有冠军侯霍去病、贾复、窦宪等人。
     尤其是冠军侯霍去病,擅于长途奔袭,大迂回、大穿插作战,未尝一败。曾从河西出发,率领一支精骑向大漠出击。
     结果,大家也看到了。
     所以,一般说冠军侯,都指战神霍去病。
     虽然这个历史没有他,可既然说出来了,为振奋军心,李铁也得解释一番。
     不知道冠军侯,但字面意思该知道吧?“冠军侯”不就是“功冠全军”的侯爵吗?
     再说了,赵国也采用了“冠军”为官衔,设有“冠军将军”的,而且护卫皇帝的銮仪卫首领,也有称“冠军使”的。
     所以,李铁如是般解释道:“冠军侯不是特指某个人,而是代表所向无敌的大将军。”
     “哦,”东方不才点了点头,随即笑问,“你是不是很希望得到这个头衔?”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李铁又借用了一位战神的经典语录。
     但其实,这句话不是拿破仑的原话,是后人意译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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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话是法语,根据表面意思翻译就是:每个法国士兵的背包里都装着一只元帅的权杖。
     句子也很美。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东方不才咂摸着嘴,喃喃地道,“嗯,这话说得好,这话说得好……”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惊叫起来。
     “敌人,敌人……”
     “贼子,贼子……”
     原来是冲到前头的赵一天,他身为中书,不是仅仅只会跟在李铁后头,经常会冲到前面去观望以打探敌情。
     此刻他正驻马在一座小山丘上,带着几分恐惧,道:“将军,前方有贼子,看起来得有一千人。”
     因为他来自忻县,所以习惯称呼草原部落人为贼子。
     一听到有贼子,大家都打起十二分精神。
     既然选择这条道儿,就要有随时遇见贼子并展开战斗的准备。一旦遇见,只能拿起武器,战。
     李铁拨马向前:“大家小心,都随我来。”
     这次带来的三千人都是精锐,骑射功夫堪称出类拔萃,而且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最重要的一点,其中多数是李铁的粉丝。
     年纪轻轻,出道即巅峰,上来就领将军衔出征大草原,李铁是他们的偶像。
     这一路,与自己偶像同吃同住同啃干粮,让原本还有些担忧的轻骑兵,对李铁有了一种亲近感。
     原来,偶像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睡,偶像也会脱裤子路边撒尿的哈,尿得还没大家远。
     偶像喝酒啃干粮时也会招惹苍蝇在头上乱飞,偶像一生气,照样会拍死苍蝇。
     甚至偶像身上也长虱子,也会用手捏出一只来,然后吧唧一下将虱子捏爆,似乎很享受那种虐待弱小者的声音,只是动作比一般人神速罢了。
     偶像与普通人没什么分别啊!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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