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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姑娘,已经遇害了,你连她们的尸首都不会看到的!”临走前,九叔对着费罗娜说道。
      费罗娜一脸狐疑,没说话,继续朝教堂走去,是真是假,看过才知道。
      结果,注定出乎她的所想。
      ……
      杨飞云,在离开战场后,也没回任家镇,直接朝其他地方跑去,任家镇,他打算等明年中元节再来。
      一年的时间,杨飞云有信心等级追上九叔。
      这次,杨飞云的目标是去隔壁省的任家镇,那里也是任婷婷家的祖地,当年任威勇的爷爷分了一些家产,四处游荡做买卖,发了大财,没有回老家,把家安在了青云镇,后来任威勇的父亲把任家再次壮大,直接把青云镇改成了任家镇。
      当然,婷婷家的辉煌都随着任发的死烟消云散了。
      但这不妨碍,杨飞云想去看看任天堂死没死。
      当然,路上杨飞云为了给菁菁疗伤,直接抓了两个劫道之人,先把他们的血滴到阿莱克桑德·拉克鲁斯的嘴里,等其吸收,再让菁菁吸食其鲜血。
      不得不说,阿莱克桑德·拉克鲁斯的实力确实不错,可惜在阴魂幡中,还是免不了被杨飞云镇压。不然,杨飞云也不敢让阿莱克桑德·拉克鲁斯一下子喝那么多鲜血。
      于是,接下来几天,阿莱克桑德·拉克鲁斯都有些自闭了。
      她没想到,高贵的她,居然成了别人的血奴,要知道,当年,高贵的她可是只让告鲁斯伯爵吸食血液的。
      杨飞云要是知道对方的想法,一定会嗤笑,你一个侍女,高贵个鸡毛啊!
      不过这天,刚跨过省界,来到一个小镇子——飞龙镇,就在街上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那人一脸恶相,可又不失衰相。尤其是,对方黑云盖顶,应该是死期将至了。
      此时,其正拿着一把金枪得意道:“诶,真的是黄金做的!”
      很快,金枪的主人见那人拿着自己的金枪,对其一阵痛贬。
      看着这戏剧性的一幕,杨飞云也笑了。呵呵,原来是捉鬼合家欢啊!

第134章 飞龙镇[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