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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害!她遇见不平总是要出手的[1/2页]

救赎剧本在手,三枚黑化反派我有 夏日爱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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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花园里,各色花儿争相斗艳地开放着,芬芳气息充斥在这方天地,沁人心脾又引人驻足。
      假山后。
      “小废物,趴在地上不好受吧,这就是你对我不敬的代价!”
      “一个连灵根都没有的废人,凭什么受辛家庇护,凭什么得到大小姐的青睐?!”
      “我辛安才是人人称赞的天才,不是你区区废物可比拟的!”
      穿着藏青色长袍的俊秀青年一脚踩在地上少年的脊背上。
      说的话无一不是往人心窝子里插刀。
      沅雾瞧见这一幕,都被激出了几分气性。
      更何谈,那个脸面和自尊都被这一脚踩成粉末的少年。
      她垂眼去看。
      那少年满身狼狈,身上还沾着不少血污和灰土。
      他身量极瘦,从沅雾这个角度望去,隐约还可以看见他背上凸起的骨头。
      突然,那少年抬了头,如墨的眼睛里蕴藏着万千星辉。
      叫人一眼就会喜欢上这样的他。
      四目相对之际。
      少年朝自己极轻的摇了摇头。
      沅雾脑子冒出了这样一句诗——“君子如兰,思之可追。”
      那一瞬间,她收起了所有怜惜。
      因为这少年不需要。
      她也敬他一身傲骨。
      沅雾将已经迈出半只的脚收了回来。
      但同样看见少年抬头的辛安,却感受到了无法忍受的冒犯。
      他蹲下身,死死攥住少年的头发,强迫人仰起头。
      “辛追,我最讨厌你这种虚假伪善的表情,你以为你是谁?”
      “你不过是被辛家收养的一只狗,一只叫你往东就不能往西的畜生!”
      “啪!”
      孱弱的少年被这一掌打偏到地上,嘴角蜿蜒出一道血痕。
      “来人,把他扔进兽窟关上一晚!”
      “三少爷,这…这要是让大小姐知道了,可不好解释啊。”
      听到第三个声音,沅雾踮起脚去瞧。
      才发现一个灰衣小厮身影被石头遮住,所以她之前才没看见他。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嘴里大小姐便是辛姐姐。
      而辛姐姐同沅雾的关系?
      那是即将成为一家人的比金子还真,比钢铁还硬的情谊。
      所以她无须再顾忌什么。
      那边,见小厮竟敢阻止自己。
      辛安气急反笑,反身就给了这出言不逊的小厮一脚。
      那小厮被狠狠踹到假山,又滚落下来。
      辛安抬脚踩在这小厮的手上碾了碾,他满眼恶意地问。
      “你的意思是,本少爷说的话如今是不管用了吗?!”
      “还是说,你想代替这废物去兽窟待一晚?!”
      那小厮立马开口,他满脸惊惧,“小的知错小的知错,求三少爷放过小的……”
      辛追心如死灰地闭上眼,死死掐住掌心的手无力地垂在一边。
      像是完全放弃了抵抗。
      “辛安,你放过他,不就是去兽窟,我去!”
      听到这句,辛安脸上终于挂上一抹心满意得的笑容。
      “还不快去!”
      “啪啪啪!”
      “精彩!真是精彩!”
      闻言,三人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去看。
      一身湖蓝色衣衫的小姑娘,五官精致异常,嘴角旁的一点小梨涡又为她添上几分稚气。
      她那双清澈的眼眸中带着势不可挡的锐气。
      而肩上还蹲着一只橘猫和一只棕兔。
      正是闯过来的沅雾。
      她一边朝前走,一边讥笑道:“今日当真是让小女子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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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害!她遇见不平总是要出手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