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裴氏欢喜的是一块平平无奇的竹制牌子,看似寻常,但是却绝不寻常。
因为上面有谢昭与郑观音的印鉴,还有签名。
有了这块牌子,南山所有的产业,公孙家都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要是公孙家黑心一些,大量进货,相当于拿走五成利润。
这已经堪称大手笔了,须知道,满长安也就这么一块牌子,就算是长孙氏去买自家的产品,那也是得付钱的。
裴氏欢喜不已,但是她绝不会那么干,那样的话吃相太难看,会惹来亲家的厌恶,自家的闺女若是嫁过去,岂不是要遭白眼?
不过买些东西用来送礼,绝对倍有面子。
这是郑观音特意拿过来的,事情成了,这才送出去,事情不成,那就没得谈了。
郑观音深知公孙家的不易,所以才送出了这么一份大礼包,至于人家用不用,怎么用,她是不关心的。
就公孙家那些一根筋的货,就算是送给他们金山银山,他们也不会打理,就算是裴氏也不成,要不然公孙家也不会走到现在这般模样。
当然,郑观音的目的也不是这个,她的目的,是收服整个公孙家,为谢昭所用。
自从长街刺杀之后,虽然事情平静了下来,但是郑观音深知那些人的手段,绝不会就此罢休。
谢昭这个人又比较随性,出门还不喜欢带家将,家将都在保护家里人,若是别人再出手,生死难料。
公孙家满门剑客,他们的剑术传承已久,据说你是当年公孙瓒的后人,公孙瓒被称为白马将军,枪术、剑术都是一绝,这等高手之家,不收到自己手里,着实有些浪费。
至于如何收服,郑观音自有打算。
如今南山已经彻底铺开,各种设施齐全,只要去过南山的人,基本上就没有几个想离开的。
等你过惯了那种生活,再来过苦日子,你还能过得下去?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谢昭从太史局火急火燎的回到了南山,因为闵朗回来了。
从辽东回来了!
也就是说,人参到手了。
谢昭看着两大车满满的人参,笑的如同月子里的娃娃。
妈耶!小腿粗的人参,这得长了多少年?
都说千年人参,但是谁见过?
谢昭觉得自己眼前的这一大车,没有一根是低于一千年的,实在是太特么粗了。
光是一根须子,就跟筷子似的。
“好东西!好东西!”谢昭两眼放光,抱着一根形如婴儿,连眉眼都长出来的粗大人参,嘎嘎怪叫道:“一片就能吊命的好东西啊!发财了!”
闵朗与几个家将蹲在一旁嘿嘿笑,一个个脸颊通红,双手跟萝卜似的,都是冻的!
“一人一千贯!”谢昭大笑道:“给你们放假七天。”
“多谢郎君!”
闵朗几人大喜,一千贯啊!足够一家子生活了,更何况这只是开始呢?
跟着郎君,果然没错,要是以往,一年能挣个十贯钱就不错了,哪来这么轻松的活计?
其余家将一脸羡慕,不过没有嫉妒,这几个家伙这一趟出去是吃了大苦的,有一个甚至一不小心跌落山崖,腿都折了,还有一个冻伤了,已经送到孙神仙那里救治了。
高风险,自然有高收益。
闵朗大手一挥,道:“南山酒楼,某请客!”
曹破翻了个白眼,幽幽道:“酒楼的饭菜,哪有家里香?要是伊人居的话,某还可以考虑一下。”
闵朗脸色一黑,伊人居他可请不起,那地方就是个销金库,多少钱都不够扔的。
 
第七十二章 参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