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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 好巧啊[2/2页]

唐士无双 大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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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对你可不一般,从进门到现在,她就看了朕一眼,对你可不一样,恨不得挂在你身上,还说你们没关系?忽悠谁呢?”
      李世民的相貌,绝对属于大帅哥级别的,能甩谢昭八条街。
      谢昭虽然有点小帅,但是还没帅到李世民这种惨绝人寰的地步。
      这就是世家的好处了,可以一代代的改良基因。
      李世民家在前隋的时候是上柱国,他跟杨广还是老表呢。
      这么多代下来,样貌自然是不必多言。
      谢昭无奈,压低了声音,道:“您能不知道,某数月前为一个女子赎了身?”
      “她是碧柳?”
      李世民对谢昭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只是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那个花魁。
      他也不是什么好鸟,当年走马章台,遛狗架鹰,那是一样不缺,五毒俱全。
      花魁是什么样,他见得多了。
      但是这老板娘,虽然颇为风情,却没有那种媚俗之气。
      这可不是一个花魁能有的气质。
      所以,他根本就没往哪方面想。
      “南山,养人啊!”
      李世民感慨了一声,这句话长孙氏曾经也说过,他只是一笑而过,今天却真的服了。
      一个花魁,说难听的不过是个妓而已,能保持完璧之身已经殊为不易,来到南山,竟然变得如此动人,气质大变。
      简直就是绝了!
      李世民决定在南山多待几天,至于朝政。
      呵呵!
      天下太平,宰相与大臣们无所事事,也该操劳一下了。
      鸳鸯火锅很快上来了,谢昭与李世民端坐不动,楚秋自己就把肉菜都备好、放好,顺便还给谢昭夹了。
      这就不能忍了,竟然还区别对待。
      虽然皇帝陛下吃饭也是亲自动手,但是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李世民夹起一筷子羊肉,一口入喉,顿时满意了起来。
      不过平白吃了一顿狗粮,还是要寻点乐子的。
      于是李世民笑吟吟的道:“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
      谢昭下意识的反驳,道:“其实,雄鸳鸯在夫妻关系中,只有在生孩子才尽了责任。
      在这个期间,雌雄鸳鸯保持固定的配偶关系,总是成双成对的戏水,形影不离。
      然而繁殖期过后,产卵、孵化、养育雏鸟都是雌鸟的事情,雄鸟则继续将自己打扮得艳丽,继续寻找下一个配偶。”
      李世民惊得筷子都掉了,这事儿你怎么知道的?
      楚秋恨得牙痒痒,她不恨谢昭,他恨老李多嘴。
      谢昭自知失言,连忙道:“某胡说八道,胡说八道的。”
      楚秋一脸哀怨,谢昭无奈,只得道:“某赔你一首诗词行了吧?”
      笔墨伺候,**添香。
      谢昭一挥而就。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对不住了,只能再抄一首。
      虽然这是后人拼凑出来的诗句,出自柳永与卢照邻两位大才子的诗词,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楚秋眼都冒光,径自收了起来,美滋滋的看着谢昭,柔情蜜意,毫不掩饰。
      李世民又吃了一波狗粮,只得闷头吃火锅。
      大热天的,吃火锅吃的就是一个爽快。
      再配上冰镇过的竹酒,李世民大快朵颐,恨不得把舌头都吃了。
      谢昭没有李世民那么豪迈,他一边吃,一边往外看。
      还别说,还真让他看到了一个人。
      于是他挥手,从楼下喊道:“李夫人,好巧啊!”
      李夫人抬头,见是谢昭,不由大乐,道:“原来是子慎。”
      李世民一个哆嗦,肉都掉碗里了。
      他连忙凑了过来,道:“夫人,好巧啊!”
      少了一个字,意思大不相同。
      “夫君?”
      长孙氏眉头一挑,面现愠色。
      好啊!你不是来养病来了吗?怎地还来火锅店大吃大喝起来了?
      莫非是看上老板娘了?
      你这是要作死啊!看老娘如何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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