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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本刺史是来做生意的[2/2页]

三国之极品世子 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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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聘目光坦然,对视过去:“听闻陈王勇猛善射,重用贤相,骆相本是先父好友,精通经史,又懂军事韬略,在陈国励精图治,用粮肉奖励生育,深得陈国民众爱戴。”
      “黄巾之乱时,骆相还自掏俸禄赈济流民,让陈国一郡之地,十年间,竟然人口达到了一百五十多万,故在下带着同乡轻侠儿,前来投奔骆相。”
      刘宠听出来了,文聘原来是奔着骆俊来的。
      “陈王,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骆俊拱手道,“文聘出身南阳士族,熟读兵书,武艺出众,颇有将略,常在山林狩猎,勇猛善射,张绣军跟曹操军大战,他在山谷坞堡招募流民数百,力保家族老幼,现在宛城平稳下来,便带着百来个同乡少年轻侠儿前来陈国。”
      陈王刘宠越听越喜欢,骆相推荐的,一定不差,要不去我的射声军任个佐军司马?
      文聘却不接骆俊的茬,从身上取下干粮袋子,从中取出光饼,“陈王,骆相,这是我们临行前在宛城天然居酒楼买的,放了花生碎,已经有五天了,我们一路上就是靠它作为干粮,连火都没升过。”
      “骆相,小心些,虽说陈国百姓爱戴你,但现在正是多事之秋,提防有人下毒。”刘宠提醒道。
      话还没说完,文聘已经把袋子里的光饼全倒在果盘里,随手拿了两个,一边一口,大口啃了起来。
      看着文聘啃着光亮如铜的光饼,吃得那么香,刘宠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他也听说过,这是许都天然居卖的神仙美食。
      骆俊也拿了一个品尝,点了点头:“放置了五天,依然外表带脆,里面软糯弹牙,越嚼越香,作为军粮,优点太多,据说曹操十几万大军征讨宛城张绣,路上全吃这个,不但减轻了后勤粮草的供给,而且米贵麦贱,军粮充足。”
      刘宠见文聘骆俊吃了都没事,终于也拿了一个品尝:“纨绔刺史如果跟我们做生意,用陈国的麦子换他的军粮,还是可以,传令下去,可以让他进驻陈国阳夏,但不能进城,他那一千骑只能在城外扎营。”
      阳夏是陈王刘宠屯军之地,不怕纨绔刺史一千虎贲骑闹什么幺蛾子。
      “……”文聘暗叹,当今乱世,兵强马壮的诸侯,根本不会鸟你什么豫州刺史,曹均能进陈国,全凭他纨绔刺史的名声,还有经商的能力。
      几天后,阳夏。
      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来到阳夏城东南两里处的太康陵。
      一名头戴束发紫金小冠的少年官员,身上穿的不是士人百官春季青色深衣,而是唐朝那种圆领窄袖的青色袍子,上下一体,膝盖以下补缀了一圈黑色下摆,象征下裳,佩戴着千石官员的黑绶铜印,透出一股清贵之气。
      少年官员就是曹均,身上的袍子,是最近许都流行的,既保持了翩翩风度,还节省衣料,做事方便。
      没吃过猪肉,曹均还没见过猪跑,大唐影视剧那么多。
      触发曹均改变服饰的原因,是因为他刚穿越的时候,跟刁婵在床上嬉闹,就发现不对劲了。
      怎么裤子没有裤腰,只有两只单独的裤管,上端用带子系在腰上?

第五十七章 本刺史是来做生意的[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