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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成长,郭桓案[1/2页]

大明之明武帝实录 狐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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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洪武十八年,这一年朱雄英十一岁。
      老朱在大本堂处理完政务,问身边的朱标。
      “标儿啊,雄英最近在干什么?”朱元璋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自己的好大孙了。
      因为朱雄英已经完成了在大本堂的课程,宋濂都说没有什么可以交给皇太孙的了。
      “雄英最近在读史书。”朱标对自己的儿子表示很满意,除了小时候有点调皮,但是读书之后,长进多了,现在已经很少调皮,骑马射箭,拳脚功夫也有涉猎,就连自己也天天都被他喊起来跑步,打拳,还别说,现在身体已经好多了,很少出现力不从心的感觉了。
      “读史书啊,这是件好事。”
      朱雄英最近几年极为低调,因为他还小,研发出卫生纸和水泥之后他就不再去工匠司了,毕竟他才五岁,需要时间成长。
      所以他让他爹给他找了几个老师,教他骑马,射箭,拳脚。
      此时是洪武十八年,这一年即将发生一件大事,明初四大案的郭桓案。
      朱雄英已经做好准备,这一年将是他开始改变历史的一年。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通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以至于明太祖在建国后十分注意政风甚至达到矫枉过正的地步。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4]。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6]。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官员贪污,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事件经过
      洪武十八年

第13章 成长,郭桓案[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