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凤楼依水而建,乃长安郡标志建筑之一。
靠着硕大的漓河,不仅视野开阔、风景好,更可让长安郡的王公贵族们,随时都可以带着相中的姑娘们。
乘船出游,共赏月下美景。
别的不说,岸边的画舫、游船多到数不过来。
大红灯笼高高挂,雕梁画栋,极尽豪奢,让人看花了眼。
湖面上,两道持剑身影对立。
几个呼吸间,彼此已斗了数十招。
因为速度太快,剑招层出不穷,未入先天的看客们,仅仅只能看到些许残影。
可这一点都不影响观看感受,反而让他们大呼过瘾。
两人立于水面而不落,踏浪而行。
一剑横空,剑气掀起几十丈的水浪,声势浩大。
围观者越来越多,莫说是栖凤楼,就连绵延数百米的岸边,都挤满了人。
熙熙攘攘,水泄不通。
人越聚越多,落水者,接二连三。
“十年前,仅有十岁的百里长安便以一柄木剑,挑落我长安第一剑客邱默堂的发髻!”
“阔别十年,百里长安与邱默堂再战!”
“谁才是我长安郡第一剑客?!”
人族与妖族对立的时代,种族之争,生存才是第一位。
若人族强于妖族,那活下来的便是人族。
若人族弱于妖族,那人族就会被妖族屠戮殆尽,彻底亡种亡族。
镇妖关和人类城池一旦被攻破,那便是如潮水般的妖族大军疯狂来袭,城破人亡。
不论男女老少,不论修士还是凡俗,都会被妖怪屠戮殆尽,沦为吃食。
所以人族人人尚武,即便是不能修行的凡俗,也对飞天遁地的先天修士,心驰神往。
一听说有两位仙人在漓河大战,那些商贩、小厮,甚至就连学堂里的教书先生,都放下手中一切,冲来栖凤楼,一睹仙人真容。
......
“张封阳,来喝酒!“
与湖边熙熙攘攘、拥挤不堪的人群不同,栖凤楼内五大氏族的公子哥,对酒当歌,依窗眺望。
周锦摇了摇手中的酒杯,看了一眼不怎么搭理他的张封阳,继续道:
“你们说百里兄与邱默堂一战,谁能获胜?”
原本都有些晕乎乎的张封阳,一听到这话,立马抬起头,猛地一拍桌子:
“当然是我百里哥赢!”
“我百里哥在十年前,仅凭一把木剑便挑了这邱默堂的发髻。”
“挑了发髻,这是什么概念?只需剑锋下移寸许,断得可就是他邱默堂的脖颈。”
此话一出,附和声不断。
“非也!非也!”
李如峰摇了摇头,与张封阳这等脑残粉不同,他这个人比较理智:
“十年前那是邱默堂没有动用真元,单纯以剑术过招。”
“而此一战,两人定当竭尽全力,无所不用其极。”
“邱默堂乃先天辟谷境,一身真元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而百里兄再强,依旧是后天修士。”
即便百里长安胜了亲卫阿三,但对他们来说,也只能说是侥幸获胜。
毕竟先天、后天之别,便是云泥之别。
“李兄言之有理,他二人又是在湖面决战。”
“天时地利人和,均被他邱默堂占尽了。”
“此战,邱默堂必胜!”
张封阳一听这话,瞬间不乐意了,从怀中掏出厚厚的一叠银票,猛地拍在桌子上:
“三万两,我赌百里长安胜,谁敢跟?!”
此话一落,李如峰手摇折扇,笑眯眯的同样掏出一叠银票:
“既然张兄愿意送银子给我等,我等岂有不收之理?!”
“一万两银子,押邱默堂!”
“两万两银子,邱默堂胜!”
“我押邱默堂,三万两!!”
......
铮铮!!
两道身影踏浪而行,龙渊剑与君子剑相击,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君子剑在云雾的加持下,达到了惊人的丈长,每每与龙渊剑撞击,剑身所裹的云雾便顺势斩向百里长安。
唰!
两剑相撞,百里长安猛地把脑袋往右侧一歪。
君子剑身所裹的云雾剑气,擦肩而过,射入水面。
“百里长安,没有用的!”
邱默堂一只手持剑,另一只手不断捏着法诀,沟通整个湖面:
“我承认你的真气很雄厚,可未入先天,便无法将真气化作真元,更无法沟通这天地之力。”
“躲得了一次,躲得了十次!百次吗?!”
手中君子剑一翻转,剑身所裹云雾瞬间化作一柄柄只有几寸大小的飞剑,疯狂的杀向百里长安。
“《水云剑诀》第一式:云水摇!!”
唰!
唰!
唰!!
“云水摇”三个字一出,数十柄云雾所化的飞剑,便组成剑阵,将百里长安彻底围困。
而与此同时,邱默堂同样手持君子剑杀来,正面截断百里长安的退路。
云雾化剑的威力虽没有君子剑一击来得迅猛,但胜在数量。
几十柄飞剑同时杀来,一个疏忽,身上便会多出几十个口子。
“有点意思!”
百里长安嘴角微微扬起,这十年不见,邱默堂的实力确实提升了不少。
如果没有他百里长安,邱默堂确实可以称得上是长安郡第一剑客。
可偏偏,这世道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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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敕令,雷来[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