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萌萌的脚尖,在地面上划了一圈,又一圈。
虽然被班主任冤枉了,可赵萌萌也没有分辨,更没有气愤,只是觉得头晕目眩,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着,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像是喜悦,又像是疑惑,更多的是茫然。
赵萌萌一直不吭声。
倒是周晓,脸红脖子粗的,和班主任争辩:“吴老师,捉贼要捉赃是不是?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赵萌萌谈恋爱啦?捕风捉影断定一件事,未免太过武断。吴老师,干脆你向校长提议,把男生和女生分别隔离起来,不给见面的机会,这样你们就不用疑神疑鬼,给学生扣莫须有的罪名了。”
班主任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是啊,她不过是道听途说,她还真的没看到周晓和赵萌萌谈恋爱。良久,班主任才无奈地说:“我是为了你们好。哪怕是老师错怪了你们,你们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了,你们回去吧。”
走出了办公室门口,悄无声息地走过长长的走廊。
赵萌萌和周晓,两人都步伐安稳,心情透明。到了拐角的地方,走在前面的周晓,冷不防的就停下了脚步,把身子转过来,目光灼灼地望向赵萌萌,突然,他笑出声来,边笑边说:“赵萌萌,你说,这事搞不搞笑?算不算是桃色绯闻?”
那天,周晓穿了白色的衬衣,蓝色的牛仔裤,在春末的黄昏里,那张绒毛毕现的白净脸孔,透着一股清纯的,动人的气息。赵萌萌离周晓,只有一米远的距离,她微微仰起头来,看他。周晓也正在看着赵萌萌,两人,四目相对。
周晓笑着笑着,表情突然就僵硬了起来,眼神怪怪的,那双迷人的眼睛里,突然就有了一股蓝色火苗,在毕毕剥剥地燃烧起来。
赵萌萌的心,“卟通卟通”地急跳了起来。
赵萌萌的脸,莫名其妙的,就红了。
周晓怔怔地望着赵萌萌。他在楼梯上,突然的,就一步跨了下来,他很大胆的,轻轻地伸了手,捏着赵萌萌的指尖。周晓也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赵萌萌,你,你真漂亮!我,我就是喜欢你!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顿了一下,周晓又再说:“赵萌萌,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好不好?好不好?
赵萌萌低头,望着自己有脚尖,神差鬼使的,便说:“好。”
班主任不知道,因为她的误会,结果推波助澜的,促成了赵萌萌和周晓成为了一对恋人——他们两人,原来只是哥有情,妹有意,却没有胆子撞破那层纸。便是从那天开始,周晓成了赵萌萌的男朋友,赵萌萌成了周晓的女朋友。
为什么不呢?
赵萌萌喜欢周晓,周晓又喜欢赵萌萌,既然彼此都喜欢,当然要在一起了。
后来,两人考上了北京同一所大学。赵萌萌学历史,周晓则是学中文的。那个时候,周晓的理想是做一位诗人。他喜欢读徐志摩,常常对了赵萌萌念:“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心波……”
肉麻是肉麻,却肉麻得动人。
两人大学毕业后,便同居在一起。
那个时候,他们很穷,租住在一幢破旧的工厂宿舍楼房里,一层楼八户人家,没有厨房,做饭在狭窄的走廊里,卫生间是公用的,在楼梯的转角处,盛夏的时候,恶臭难闻,总是有或白,或粉的卫生纸,湿答答的粘到地上,走进去,便有几只苍蝇席卷而来。
房间的空间不到十平方米,斑驳陆离的墙壁,一张破旧的双人床,缺了一条腿的床头柜,一个布衣柜,两张旧椅子,余下的空间,窄小得来了一个客人,连转身都困难。
虽然穷,两人却很恩爱。
一包方便面,两人一起吃,你喂我,我喂你。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早餐通常是三根油条,两碗豆浆,赵萌萌吃一根,周晓吃两根。赵萌萌说,周晓是男人,个子高,体积大,应该多吃点。赵萌萌还对周晓说,她喜欢男人狼吞虎咽吃东西,这样她觉得很安全。
于是,周晓便狼吞虎咽吃了起来,吃得很香,很甜。
赵萌萌看着他吃,也笑得很香,很甜。
周晓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朝九晚五,作息时间很固定。而赵萌萌则在一间西餐厅里做领班,踩着一双很高的高跟鞋,穿着玲珑有致的旗袍,笑迎来往的客人。很晚了,赵萌萌下班回来,周晓已在家里泡好了热水,倒到盆里,像小李子伺候慈禧太后那般,小心翼翼把赵萌萌的高跟鞋脱了,把赵萌萌挤得通红的脚泡到水中,轻轻地按摩。
周晓最爱问的一句话:“舒服不?”
赵萌萌最爱回答的一句话:“舒服。”
然后两人对望着,傻傻地笑了起来。
泡好脚后,赵萌萌就坐在床边上,
第124章 成为富裕起来的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