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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六)混混[1/2页]

星路之严师你走开 执着填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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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的生活也是生活,谁说醉生梦死的人不快乐?
      “嗨,小哥,今天又是一个人?”
      “嗯,照旧。”
      日夜颠倒,流连纸醉金迷,夜夜笙歌,不知今夕何夕。
      这是家规模不大的夜店,无论灯光音响舞池还是吧台都普普通通,既不奢华,也没太多特色。严煊已经连续来了一周,每次来了也不跳舞嗨翻,只在吧台存了几瓶最贵的酒,淹没在吵闹的喧哗里,一个人慢慢喝到天亮。
      他很年轻,而且拥有一张英俊帅气的脸,黑色衬衫让他显得深沉而孤僻,修长的身形略微单薄,但匀称的肌理和劲瘦的腰身还是让人极感兴趣,已经有不少常客向酒保打听这个新来的家伙,女人居多,也不乏有某些特殊兴趣的男人。
      拿着酒杯,晃动着里面的冰块,严煊抬了抬眼,看向舞池。舞池里的灯光晃眼得很,时而色彩斑斓地旋转,时而如同闪电般忽明忽暗,一张张年轻的脸带着浮夸的笑容和状似洒脱的神色,尖叫声不绝于耳,生命在无意义地消耗,醉生梦死的放肆也是一种活法,谁说就不快乐?酒杯放到嘴边,轻抿一口冰冷的辛辣,冷热交替着从喉咙落到胃里,敏感的肠胃立刻抽搐般绞了绞,发出无声的警告,但他不以为意地抿了第二口,照旧吞下,然后把这样的体验称作“适应”。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怎么样?”
      一周里,身旁不乏搭讪的人,有男有女,严煊始终保持着不温不火的态度,可以喝酒,可以聊天,但再进一步身体接触或者一起离开,那就免谈。他一直在等,知道这样故作深沉的自己就像是鱼钩上的诱饵,鱼儿终有按捺不住的时候,他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就可以了。
      眼下依着他身旁坐下,冲他大声说话的女人很漂亮,丰腴婀娜,皮肤白皙,披散着栗色波浪卷的长发,画着精致的浓妆,穿着深红色低胸的紧身裙,涂着黑紫色的指甲油。她已经观察他很久了,这个不冷不热看起来有些苍白的小帅哥在很大程度上激起了她的征服欲,虽然她知道自己在这家店里“一嫂”的身份,不该这么放荡,但像她这样的女人总是喜欢证明自己的魅力,特别是通过对优质男人的虏获,让他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严煊看了她一会儿,像是在欣赏她的美丽,然后勾起唇角,仰头喝光了杯子里剩下的酒,在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俯身过去,吻住她的嘴唇,把含在嘴里的酒统统给了她。
      “唔!”女人完全没料到一直被动沉默的男人会忽然做出这样的事,而这个吻十分短暂并不缠绵,渡完了酒那人就坐了回去,连拒绝或者说欲拒还迎的机会都不给她。
      “……”严煊坐了回去,继续意味不明地笑着,熟练地倒酒加冰块,然后朝她晃了晃酒杯,一副要不要再来一次的意思。
      “呵……我还以为你很冷淡呢……”她是个在夜店玩很久的女人,一个吻而已,准确地说其实只是一口酒而已,还不至于让她怎么样,但嘴唇上冰凉柔软的触感让她兴奋激动,虚荣心是个无底洞,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对她果然和对其他人不一样,光这一点,就值得她这一刻心花怒放,“你知道我是谁么?”
      耳边的音乐非常吵,女人说话的时候不得不贴近严煊,鲜艳的红唇带着淡淡酒香,凑在他的耳边,暧昧的呢喃,轻浮的笑荡漾在字句里,如同魅惑人心的靡靡之音。她是看这个场子老大的女人,不过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脸上还有疤的男人,当然不如眼前这个看起来优雅有钱的小鲜肉动人,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一定会有小弟告诉她男人,她的男人挂不住面子,搞不好就会出事,可是这几天她实在闲得发慌,不由自主就跑过来了。
      一周前,严煊离开医院,去了监狱,见了个小混混。
      温情被泼硫酸,毁了大半张脸,就是这个小混混去自首结了案。小混混说因为倾慕温情但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就一时冲动干了这档子混账事,隔着玻璃,严煊直截了当地问他倾慕温情什么,那小混混先说当然是喜欢她的歌,于是严煊说了几个歌名,问小混混喜不喜欢,那人支支吾吾点头说喜欢,严煊说那些根本不是温情的歌,小混混就说是喜欢温情的长相,期间慌慌张张漏洞百出。
      去之前,严煊查过那个小混混,是个游手好闲的小弟没错,但不是潘家身后陈爷的手下,而是瑾爷手下的手下的一个小喽罗。黑道也是几分天下,这个爷那个爷,各自划分着清楚的界限,陈爷和瑾爷之间有不少恩怨,硬要说这人是潘梅找的,确实有几分说不过去,但不是潘梅还会有谁,是谁都好,绝不是那个小混混。
      小混混没再给严煊问其他事情的机会,切断了通话,转身走开,严煊并不如何意外,去之前他就知道事情不会那么容易,但有些事小混混不会说,不代表其他人不会说,比如小混混直属的“大哥”,或者更高层级的瑾爷。
      又抿了口酒,严煊没有回答女人的问题,而是拿了桌上四方的餐巾纸,左右折叠。修长的手指像是带着神奇的魔力,没有很久,餐巾纸被折成了一朵精致的白色玫瑰花,严煊把花递到女人手上,始终笑而不语。
      “哇哦……”没有哪个女人不爱花,特别是作为老大的女人,并不缺钱花的她,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种小浪漫的滋味,就好像一直大鱼大肉吃着东北的炖菜,忽而面前来了道精致清淡的杭帮菜。女人拿着花,一副很喜欢的样子,对严煊的兴趣也变得更加浓郁,不禁在心里猜度着他还会带来什么惊喜。
      严煊却没打算一下子“卖弄”光所有的“魅力”,欲擒故纵才是合适的方法,所以他拿起手机,状似要打电话,站起身,朝女人抱歉地点了点头,然后迈开腿离开。他的目标不是这个女人,而是这个女人的男人,相信很快那个男人就会来找他,他会继续耐心等着。
      “……”女人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的背影有些发傻,见惯了小弟大哥的粗鲁,这样受到尊重和礼遇,让她难免有些春心荡漾。她想,或许她也可以置身于上流社会,穿着漂亮的晚礼服,参加那种奢华而雍容的晚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永远待在吵闹不休的夜店里,呼吸浑浊的空气。
      人心不足蛇吞象,她分明已经是这家夜店的女王,却还不知足。
      远远的,几个小弟早就把她今晚“出墙”的举动一清二楚地打电话汇报给了他们老大,幸灾乐祸地等着看好戏上演,那个小白脸大概要倒霉了,在别人家地盘上一点规矩都不懂,吃点苦头也是活该。
      之后几天,严煊照常出现,照常离开,那个女人趁着老大不在,又跑来找他攀谈,有说有笑的两人煞是刺眼,严煊心里明白,那个男人该出现了。
      “嘿,小子,我们老大想找你聊聊……”
      流里流气的“黄毛”在这天晚上走到他的面前,严煊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而是默默喝完杯子里的酒,跟着“黄毛”穿过舞池,走进了夜店二楼的一个包间里。包间很隔音,门一关基本上外间的吵闹就消停了,严煊不动声色地把包间打量了一下,看起来和KTV包间没什么区别,脚下是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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