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轩宇站在原地不动,就是对他最好的回馈。也许现在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这样了,彼此静静的,面对面的作者比任何的话语都更加有力量。
林萱妍现在却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嘴,永远都表达不了自己,脑袋里的思想。
每次怦然心动的时候,总想拿笔记录下来。
满心热忱被寥寥数语一概而论,和自己最初的想法相差甚远,不忍直视,然后抛到身后,眼不见为静。然后,又有一次刻骨铭心,还是没能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再次扔掉,然后恶性循环。
喜欢文字,喜欢写作,无异于天方夜谭,有时候想想算了,世界这么大,非得喜欢写作,自己又没那天赋,天生钢筋水泥的脑袋干嘛要故作温柔,舞文弄墨,程序员活的挺好,生物科学前景也是一片光明。
没有,我只是想把我的真实想法用语言准确的表达出来而已。
今年暑假,哥哥和他女朋友一起考驾照,总共两个月的时间,因为出了点小状况,考科二的时候,已经是24号了,他们两个出乎意料的都没有过,30号我们学校就开学了,好想哥哥回家住几天。于是对哥哥说:“干脆寒假的时候再考吧!”
脱口而出的话,让我后悔不已,哥哥很亲我,我也很亲他,只是字里行间,总是会伤到他。我说完,他女朋友说:“看小二(我的小名)都不相信咱们能考过”,我想解释一下,我只是想哥哥回家住几天,没有别的意思。哥哥谁的话也没接,然后洗了几个苹果给我们吃。
心里越想越难受,本来好好的话,说成这样,真是……
去年暑假的时候,我们系组织去高山实习,和我们一行的还有大四的学长学姐,分配到我们班的是两个学长,其中一个是我的老乡,觉得好有缘,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突然就很崇拜他。鬼使神差的我,每天早早的起床,去他们住所的隔壁去看标本,翻标本,主要是为了偶遇他。
我们每天上午都要进山,采集标本,下午是辨别植物,制作标本,然后就是换纸,吸水,重压,等一系列简单重复的工作。我喜欢做这些,特别喜欢记忆这些碎片的东西,比如:鼠李科的酸枣,大戟科的大戟,重楼,景天,徐长卿。
当然,我们在辨认这些植物的时候,学长就在我们旁边,也许是因为他在旁边的缘故吧,一周的实习时间,我学到的东西比那整个一学期学的东西都要多,记得都要牢靠。
学长是个特别有才的人,我们进山的时候,随便采摘一个植物,他都知道是什么科什么属的,就连几个极其相似的物种,他也可以通过看叶子,或是根就可以辨别出来,羡慕极了。
后来舍友说,他是我们系那年的考研状元,考的生态学,被重庆大学录取了。
不知不觉中,我由崇拜转向了爱慕,喜欢和他在一起,哪怕远远的看着也好,舍友看穿了我的心思,一种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到处推波助澜。我也是说话不过脑子,我说,学长也是沁县的,那他高中的时候,该不会就和我一个中学
第五百五十七章 语言什么时候可以表达内心[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