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速失里所过的三十年里,仅有初初记事的前几年是过得安稳快乐的。那时候他的亲生~母亲大阏氏年轻美貌,家族势力雄厚,深受父汗的宠爱,连带着,他也是当时已有二十多个儿女的北戎汗王最心爱的孩子,收获了无数的羡慕嫉妒和怨恨。直到他长大了一些,又有新来的美人抢走了父汗的目光,而外公家因为与西边沙罗国的一场争端,损失了近半的部众,父汗对他们母子也就慢慢地淡了下来。
再之后,他努力在夹缝中求生,磕磕绊绊,几回险死还生地挣扎着长大成~人,就像草原上狼崽子们一样,在与兄弟姐妹们日常地撕打中,学会了各种生存的技巧,让他成长为一个比别的兄弟更加阴毒,冷静,远见,有大局观的人。
只有成为这种人,才有可能在接下来越来越残酷地争斗中成为真正的狼王,笑到最后。
他有过那么多女人,有为了势力联合而做的政治联姻,有强取豪夺来的别族的奴隶,其中也不乏南侵时下属献上的南人俘虏,其中甚至有士族家的女孩子,南朝官员家的女眷。
但那些娇娇弱弱水做一样的女性,他没几天就会觉得腻味,随手赏给自己的侍卫或是仆人,更多的则是扔去做个奴隶,放羊牧马,洗衣做饭。
他从来不知道的心动的感觉,就在刚才,毫无征兆地,突如其来地正面击中了他,让他那颗铁石做成的心脏狠狠地颤抖了一下。
身体里的血液如沸腾一般叫嚣着在四肢左突右进,找不到可以渲泻的出口,便反过来将他的心淹了个没顶,煮了个透熟。
北戎的使臣拿脚在下面轻轻碰了碰他,才叫他醒过神来,没有更加失态。左右他的一张脸都没在那一大~片虬结的胡须里,没人能看得出他此刻的表情变化。
“我一定要将她带回去做我的大阏氏。”也速失里心里暗暗发誓,“让她给我生好多儿子,在里面挑个最出色的,将来继承的我汗位。”他的手心潮~湿,心跳激烈,仿佛下一刻,那颗不安份的心脏就会破胸而出。
“如果她是汉人,喜欢住在她习惯的地方,我就为她将这块地方打下来,给她用金子盖个屋子,把她好好地珍藏起来,让她只对着我一个人笑。”
这念头是如此疯狂,所以只在也速失里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他的神魂都跟着方才见到的美人儿一道走了,所以并没有发现在离他所坐之处不远的地方,有个人正面色不豫,手里的筷子都快将面前的碗底捣出来一个窟窿。
李栩双眉紧蹙,一边听着几个下属推杯换盏地热闹,一边心里翻江倒海一般,暗骂刚刚惊鸿一瞥从窗前经过的胡姬。
果然是蛮夷之邦出来的女人,行~事乖张,惯会胡闹。可气的是,宣威将军竟然也跟着胡闹。
又不是为了任务所需,身份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校亲卫变成了如今堂堂五品的宣威将军,比他还高了半级呢,怎么半点自觉也没有,她要胡闹就跟着闹?
若是被人撞破,自己丢脸还是小事,这城里可还有北戎使团呢,被这些人知晓,咱们大盛国朝的脸都要丢尽了。
不行,他得跟着过去看看。
海丽那女人生冷腥荤,百样不忌,说不出她会想出什么点子来玩。明将军经年作战,哪见过这些个花花绕子,好歹他们也曾是并肩作战的兄弟,总不能眼睁睁瞧着兄弟吃亏。
想定了,他将手里的筷子一扔,跟周围的兄弟告了罪,借着解手溜了出来,正要从门前走,却突然瞧见了临着大门坐着的那两桌子人。
五月的天还围着皮袄,半边无袖,袒着条胳膊,露出来的胸口和背颈有隐隐的刺青花纹,虬髯披发,桌上椅旁立着刀剑,与青州人截然不同。
李栩的脚步顿了顿,他认出来了,这些人正是北戎使臣团的……
真是晦气,喝个小酒竟然会碰着这些混球。
北戎使臣团的人一向是被拘在驿馆内,处于半软禁状态。这几日借着与青州军较武,对他们的看管也不似先前那么严格。除非闻怀瑾现在就想与北戎开仗打一场,否则他也不好再找借口一直将人关在院子里,好歹也要放他们出来逛逛街喝喝酒,体会一下青州城的风光。
这个酒馆距驿馆并不是很远,酒馆的主人是个杂胡,酿的一手好烈酒。青州本地的汉人不是很喜欢那辣口的烧刀子味儿,不过很受军汉和胡人的欢迎。也速失里嗜酒如命,因为爱上这个味儿,几乎每天都要过来喝几杯。
他的身份不同,他要出门,身边自然要跟着侍卫,为避人耳目,便成了全使团的每日例行聚会了。
李栩好歹也曾经是京中四公子之一,风流场里泡大的
第142章 动念[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