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的心意,你和姐夫可别客气。”
寒暄一会儿,林觅夏说明来意,后天就走了,今天来是向他们告别的。
刘贵和刘香娥很不舍,但他们知道随军对小夏和团团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沈霄一看就是负责任的男人。
他们没有挽留,只是一再强调要常写信回来。
刘贵从书房拿出一个和田玉做的平安扣,系到团团脖子上。
“给团团用来保平安的,别推辞。”
把三人送到门外,刘香娥还依依不舍:“记得写信回来啊。”
林觅夏朝她喊道:“知道了,快回去吧。”
太阳降至天边,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温柔的光线照射在林觅夏白如凝脂的侧脸上,显得格外柔美。
沈霄甚至还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他的心。
林觅夏是沈霄眼里的好风景,殊不知一家三口也成了行人眼里的一道美丽风景。
丈夫高大英俊,妻子玉貌芳姿,孩子活泼可爱。一路走来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晚上林觅夏做了一桌菜,好好犒劳一下这两天的忙碌奔波。
有剁椒鱼头、干锅虾、四喜丸子和梅菜扣肉。
林觅夏先吃,沈霄喂团团吃他的虾仁蒸蛋。
等林觅夏吃完接过团团,沈霄才开始吃晚饭,剩下的这些他可以包圆。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觅夏发现沈霄是肉食动物,简直无肉不欢。
别看他吃得多,但是不长肉,可能归结于每天早晨几公里的晨跑。
第41章 拜年[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