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吴守顺却一而再再而三和别人强调,血社火这东西不过是一种民间习俗,向老天爷祈愿个风调雨顺还行,实在算不出村里那些寡妇何时能再嫁,孩子们是否能上得了城里的大学。
彼时是星夜跟随吴守顺学艺的第三年,他是因为家里穷逃出来的,不混出个名堂绝对不回去。吴守顺觉得这个孩子聪明,也肯吃苦,便留他下来,不收食宿费也不收学费,说是徒弟,却当半个儿子养。
星夜也劝吴守顺,说这世间哪有人跟钱过不去的?
只要不违法,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这泼天的富贵早晚有一天能轮到自己头上来。
可吴守顺偏偏过不去心里这关。
扎快活(血社火)是列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西,虽然血腥,神秘恐怖,但却和隔壁村王瞎子那些个哄骗人的东西不一样。
赤沙镇因“血社火”名扬海外,吴守顺是它的传承者,以此为荣,他担不起悔其名声的重责,所以怎么说也不肯点头。
早年间村里村外找他学艺表演艺术的人很多,后来互联网发达了,太过血腥的东西发在网上不合适,外地人也不信这个,来找吴守顺学表演的人也就越来越少。
麻绳专挑细处断,吴守顺那一年遭遇的波折却不止经济开支困难这一个。
老婆走了,剩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
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则,血社火传儿不传女,到了吴守顺这代,他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女儿不接下,便没了可以继承这门绝活的人。
所以当吴守顺遇见如他一般模样的星夜时,以为天赐良人,待他视如己出,赐名星夜,寓意星夜兼程,在黑暗中闪耀前进。说来也巧,那年村里的人也魔怔一般以为吴守顺真的有了一个儿子,瞧这两人外表上看着却有几分相似。
有人打趣道,说是吴守顺在外面有了女人,生下星夜这个大儿子,直到成年了才敢回家。也有人说,是吴守顺做了太多年血社火,人在做天在看,白送了他一个儿子。
那年,吴守顺的扎快活生意又好了起来,他开始跟上时代步伐,在镇上办了一所民间艺术学校,几个小姑子过来给他帮忙,星夜跟着他四处收徒,一时间挣了不少钱。
只是后来也不怎的,学校生源越来越差,到了入不敷出的时候,吴守顺把学校关停了。
星夜劝他跟隔壁村王瞎子的风,借用血社火的名义,实际上给人算算命,渡渡魂。农村人有文化的没几个,随便糊弄两下不成问题。
那是吴守顺第一次动手打星夜,也是他第一回觉得,星夜虽和他长得有几分相似,却绝不是他吴家人,便在一次争吵中放下狠话,顺着星夜的意思让其回了新疆。
这次星夜能从不远万里赶过来看他,还是小女儿星晴给递了话,说吴守顺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前。
毕竟几年相处下来有感情在,星夜也不愿为此和师父师妹闹得老死不相往来,便买了票过来看看,哪料还被人一路盯着,让吴守顺误以为他在新疆做了什么不干净的坏事。
鉴于此,星夜对许烨的态度实在好不起来,他敛着眉,语气不由自主地发冲。
“我看您书没出过几本,谎话倒是连篇啊!”
第37章 许烨对峙星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