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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还是别看[2/2页]

都市之前程似锦 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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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叫无名。
      去尼玛的,真他么傻逼啊。
      无名这个人眉毛很淡,右眼皮上好像还有一道疤,陈年无法想象,在右眼上有一道疤的人,他的视力竟然比陈年这个没有疤的人还要好。
      没人知道无名以前是做什么的,陈年他们只是在雷三虎喝多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了一点,知道无名以前当过兵,归乡之后,因为情绪不稳定,手刃了一直欺负自己父母的流氓,进了笆篱子,在里边蹲了五年,出来之后经朋友介绍,跟了雷三虎。
      注意,我说的是手刃流氓。
      他是徒手打死得那个流氓。
      雷三虎正是看中了他的身手,把他纳入麾下,一开始只是打手,到后来无名直接变成了集团的杀手,彻底成为惶犯。
      什么叫惶犯?
      惶惶不可终日的犯罪者。
      如果不了解以前的无名,初次和他见面,你只会认为他是个笑起来比较温暖的大叔。
      而且还是那种非常阳光的大叔。
      你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穿休闲服饰,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到的人,身上竟然背了那么多命案。
      通常,惶犯的结局有三种。
      第一种是被老板灭口。
      第二种执行刺杀任务失败,被目标反杀。
      第三种,被警方逮捕,接受人民的审判。
      “哥们,你先上车吧,我怕你一会的场面你受不了。”无名戴上白手套,拍了拍陈年。
      他转身走向后备箱,从里边拿出锁头锁死了木屋唯一的出口。
      然后叼着烟,引燃了手里的玻璃瓶,无名和他的人,齐刷刷的往院子丢起了装满液体的玻璃瓶。
      木屋,火光冲天。
      惨叫声连天。
      空气中飘满了烤肉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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