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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太高看自己[1/2页]

穿成首富后我娇养了王爷 十月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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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绎清楚,霍平朔知道她是故意的,所以第二日也没有矫情,带着膏药和军服去了书房。
      离书房还有几步远,看到房门被打开了。
      沈绎心想,霍平朔的耳朵还挺好使,这么远就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
      结果,下一秒,她就看到顾芷柔面色慌张,头发微乱的从书房出来了。
      抬头看到沈绎后,顾芷柔神色倏忽一变,含羞带怯道:。
      “王妃不要误会,芷柔只是来给朔哥哥修面的。”
      修面这么亲密的事情,还说不要误会,那什么才能叫误会呢?
      “顾小姐这双手倒是灵巧,我瞧顾小姐发髻绾的比银雁那丫头好不少,明日就劳烦顾小姐帮我绾发吧。”
      沈绎气息平和,面带端庄合宜的笑,真诚的夸赞了一番。
      既然不让误会,那就当下人对待好了。
      下人服侍主子,谁能误会。
      顾芷柔没想到沈绎会如此说,这倒让她左右为难,应与不应都不是。
      “顾小姐不愿也没关系,毕竟顾小姐是府中贵客。对了,今日厨房做了桃酥,我让人同早餐一并送到顾小姐房中了。”
      沈绎的话很简单,客人要有客人的自觉。
      既然昨日不好好吃饭,那往后各吃各的,厨房别的没有,几个盘子还是不缺的。
      将顾芷柔晾在原地,沈绎收起脸上的笑,直接进了书房。
      霍平朔还是只穿了件里衣,手中拿着书信坐在窗下的胡床上。
      他的面色很平静,沈绎无法判断他到底有没有听见刚刚的对话。
      其实听不听到又有什么区别,瞧他那样子,估计两人在他眼前吵起来,他可能都会如老僧入定一般。
      “挺干净,手法挺好。”
      沈绎稍稍俯下身子,靠近霍平朔的脸,细细的看了一番。
      沈绎穿越过来一年多,一直对这个时代,二十多岁的男子蓄胡须的行为,表示无法直视。
      所以初见时,霍平朔那干净的下颚,让她心生一丝好感。
      “刀快。”
      霍平朔将手中的书信扔到胡床上,站起身,将里衣脱了下来。
      沈绎轻哼了一声,如昨日一般,把伤口的膏药揭下来后,轻轻的对着伤口吹了口气。
      “还疼吗?”沈绎微微仰头,看着霍平朔的眼睛,轻声询问。
      虽然是贯穿伤,但霍平朔底子好,这膏药又是老军医压箱底的宝贝,今日沈绎瞧这伤口都要结痂了。
      “这是你安排的?”霍平朔拿起膏药贴在了伤口上,目光却落在了屏风后面。
      昨晚他用过晚膳后回来,发现书房内已经变了样,多了不少东西。
      这间书房被沈绎收拾完后,着实显得沉稳大气,也足以匹配平西王的身份。
      如果忽略屏风后,那床鸳鸯戏水的大红被褥的话,
      “嗯。”沈绎低着头,认真的系着里衣的带子,没去看霍平朔的神色,但感觉他的声音低沉,好似生气了。
      原本沈绎还要服侍霍平朔穿军服,却被他拒绝了。
      百味杂陈的看着霍平朔穿好军服,束好绑带,沈绎说了句自己去传膳,就离开了书房。
      虽然知道自己应该讨好霍平朔,但降低身份讨来的宠爱,终究不稳固。
      因着心里那一丝的不痛快,沈绎没有同霍平朔一起用早膳。
      “应景年什么时候能到?”
      沈绎捧着茶杯,暖着手,整个人慵懒的窝在主屋的胡床上。
      虽然加了一件衣服,但身上还是觉得有些凉。
      “算日子,也就这几日了,大概会和紫玲一同入关。”银雁回道。
      应景年是沈绎手下商行的总掌柜,沈绎的很多生意,都是由此人出面打理。
      如今将他调入西北,意味着,沈绎的商业重心也是要移到这了。
      沈绎私下的产业,比原本沈家的更大,更广,这迁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只能等应景年来,才能牵头开始。
      “银雁,你说他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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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太高看自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