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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五章 大结局[1/2页]

重生之我真没想当男神 周一口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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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母把苏浅浅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问周煜文现在和苏浅浅什么关系。
      周煜文含糊其辞的说:‘就是很好的朋友啊。
      “朋友?浅浅都这样了,还是朋友?你可不要学你爸爸,浅浅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之前你一直说喜欢人家,现在人家这么主动了,我看,事情就这么定下来好了。”周母说一不二。
      “唉,妈,这个你真的想多了,她不是喜欢我,她就是喜欢你,想多和你亲近一点,好了,电话费挺贵的,我就不和你多聊了。”
      周煜文随便敷衍两句,直接挂了电话,周母在那边满是抱怨,说了周煜文一句臭小子。
      然后过了一会儿,却又给周煜文发来信息:你在京城多注意安全,一个人在外地少和不认识的人说话,钱不够用和我说,我给你汇过去。
      周煜文看了这消息忍不住好笑,回了一句好的。
      周煜文是下午四点到的京城,和母亲打完电话已经将近六点,天色逐渐暗淡下来。
      周煜文去酒店外面简单的吃了一碗兰州拉面,然后回酒店也没别的事情,就继续码字,眼下这版权要卖出去了,周煜文也考虑着完结。
      主要是实在不能再水了。
      女主在床上躺了三个月起来,男主散尽家财成了穷小子。
      而这个时候,女主又觉得自己喜欢的是霸道总裁的男二,对男主可能只是感激。
      评论区早已经吵成一锅粥。
      不得不说,周先生还是很会调动读者情绪的。
      现在这本小说的主题已经变了,那就是爱情和面包哪个更重要?
      男主是小鲜肉,有爱情。
      但是帅大叔也不错啊,而且还有钱。
      评论区天天在那边吵,从开始的支持自己的男主开始,到后面互相攻击,说选男二的书友都是一群势利眼,看谁有钱就跟谁,男主为女主付出那么多,难道女主就这么白眼狼?
      而喜欢男二的书友则表示,男主为女主付出那么多是不假,但是那也不能说明女主爱男主,那只是感激而已。
      贫贱夫妻百日哀!男主只是一个富家小子,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给女主幸福?
      肯定要选男二啊!
      就是!
      支持男二转正!
      不得不说,看小说的女书友们也是很会代入的,把自己代入女主,选男主就是过苦日子,选男二就是当少奶奶。
      主要是她们都都喜欢男二那种奢华的宠溺。
      这个时候就很考验周煜文的文笔了。
      完结的两章,周煜文很会调动情绪。
      首先要让女主恍然大悟。
      对,没错,女主喜欢的其实一直都是男二!
      女主终于弄明白了。
      她对男主的感情是感激之情。
      只有对男二才是真爱。
      于是她决定去和男二表明心迹。
      而男二听了以后,直接愣住了。
      “你不能喜欢我。”男二坐在自己五百平的豪华办公室里,穿着奢侈的西装,面无表情的说。
      “为什么?”傻白甜女主问。
      “因为我是你同母异父的哥哥。”
      哗的一下,女主直接懵了?
      啥,啥玩意?
      原来女主的母亲在和父亲结婚之前,曾经是个贫民窟的女人,因为虚荣,和女主的父亲走到了一起。
      这给年幼的男二很大的心理阴影,男二暗自发誓,一定要报仇!
      于是暗中发愤图强,十几岁漂洋过海,二十岁纵横华尔街,三十岁富甲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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