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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程景看了下时间,“还差二十分钟,我们先去吃个饭。”说完就拉着林梓璃熟车熟路的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店。
      这是一家有着中国古风的小吃店,墙上都贴满了各色的中国有名的小吃,面积不大,挤满了人群。他们一进门,门口的服务员便认出了程景,带着他们去里面留好的位置。那是一个在二楼靠窗户的位置,刚好正对着街道,一往下看就可以看到刚刚程景带她去的那个舞台。
      林梓璃没想到,在这异国他乡竟然还能找到一家这样原滋原味的中国味的店。“你怎么找到这里的,这里不好找吧。”虽然百老汇是热闹的地方,但是中国人在纽约开店本就不容易,店面有的也就不明显,这如果不是程景带,林梓璃自己是绝不会发现这里吧。
      “我第一次来也是受人介绍的。”程景笑笑,“那个人你也认识,是华杰。”说着楼下的舞台上已经开始准备了,下面也慢慢的聚集了人群。林梓璃以为又是什么戏剧,音乐剧之类的,但是看到慢慢摆出来的乐器,她又有些不确定了。直到那满员的整齐,和乐声的响起,她还是有些不敢置信,竟然是一个小型的乐团。
      乐团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了,有些都坐着轮椅上台,但是拉奏起琴弦却是那么的娴熟,配合默契。如果你闭上眼睛倾听,甚至于会误以为是同一个人演奏的。
      林梓璃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经过很专业的训练,但是他们却能配合默契!他们并不是长年累月的琴手,却都能拉奏出如此让人愉悦的乐曲!
      他们的乐曲让游玩的旅客停下了脚步,让烦躁的路人舒缓了身心,他们沉浸于自己的乐声中,没有欲望,没有顾虑。只遵从自己的内心,这种单纯的演奏往往更能引起共鸣!
      直到他们都收的空荡了,还是有人能意犹未尽的待在原地。当然这里面也包括透过窗户观察了一切的林梓璃。
      这时程景温润的嗓音响起:“刚来美国的时候,我的状态和你现在一模一样,不,甚至比你糟糕的多。我从小就很喜欢小提琴,也刚好很有天赋,从小比赛都是第一名,到美国第一乐团并不是什么出乎意料的事,在那时我甚至觉得很自然。”程景望着窗外感慨的回忆道:“但是那时到乐团,锋芒毕露,对于那时的我打击实在太大了,一时间我真的.……”程景停顿半秒:“打不起精神来。后来华杰就带我来了这里,就像你现在看到他们一样,那时的他们也没有年轻多少,我当时就很震撼,然后人生第一次置疑自己,为什么要拉琴,为什么那么着急,为什么我不能融入合奏。然后人生第一次选择慢下来,慢慢的感受这世界,感受别人的乐曲,倾听他们的弹奏的琴声,音律。后来我发现,每个人的琴声都很有特色,能够融入他们,配合每个不一样的琴声弹奏,也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真的!”
      “那时候第一次意识到,如果只是一味的独奏,无论再强它的意义都不会深远;但是如果能够引领合奏,将本零散的独奏合成一曲美妙的乐曲传颂世人,那它将很难被遗忘;我们也将很难不热爱它!”程景并没有很激烈,或者很绘声绘色的跟林梓璃描述,但是她就是能感受到他想传达的情景。
      他们是那么的相同!

第27章 29美国(三)[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