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浩第二天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接待他的是一位年青的男律师,周天浩把自己的婚姻原原本本地向这位律师说了,律师听完周天浩的叙述问了他一些具体情况,他说:“如果你们的婚姻已经达到这种程度,一般法院是会判决你们离婚的,关键是你必须要寻找到导致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行啊。”周天浩回想了一下,问到:“那我们结婚以后签过的契约和合同可以做为证据吗?还有她和那个男人的照片我也曾经拍过几张存在手机上,这些东西算不算是证据。”
那位律师说:“夫妻双方对于婚姻财产孩子抚养的约定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就有效,其他的是否有效还得看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来判定。按理说,夫妻之间做一些家务事或是履行一些家务义务这是人之常情,是建立在双方的感情基础之上为婚姻家庭应该承担的义务,一般是不应该签订这样的合同。只不过既然有了这些合同,可以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实产生问题,可以做为证据来提交。至于你说的相片,那也是可以证明你们夫妻之间出现第三者,两样可以成为导致你们夫妻感情不合的原因。”
周天浩听律师这么说,顿时兴奋起来,觉得一切都有了希望。他又问道:“她现在向我提出要二十万的婚姻补偿费,那这样的要求一般法庭是否支持?”那位律师耐心地回答他:“新《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据此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有给予适当经济帮助的义务。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是为了帮助婚姻当事人的弱势一方因离婚而遭受损失或离婚后将面临巨大生活压力而给予的相应救济,以平衡其利益、抚慰其精神,尽可能减少因良婚给当事人的生活以及社会安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你的妻子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和生活能力,没有什么特殊困难的话,一般法庭是不予支持的。”
周天浩从包里取出几张契约请律师帮看看,律师看完后说:“这些合同基本上是你单方面的签字,而你妻子没有签过,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周天浩精神又为之一振,接着问:“那如果我提交了起诉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得到判决?”律师说:“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内,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是三个月内,如果需要延长,也可以再延长六个月,即最短3个月内,最长一年内。”周天浩一听就傻眼了,幺妹肚子里的孩子哪能等那么长时间,别说是三个月,就是三十天他也不想再等。但现在周天浩别无他法,只能请律师先帮自己提交诉状请求。
回到家后周天浩叫住张帆,他说:“你如果实在不同意离婚,我只有
第二十四章婚后得失_二、依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