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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2/2页]

我在明末有套房 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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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只是不清楚是纯天然,还是人工打造的。
      她戴着一只粉色的口罩,还有一丝深糖色的墨镜。
      全旭微微一笑:“美女,有什么可以帮您?”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却没什么道德洁癖,如果有美妙的艳遇找上他,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当然,拒绝三娘则是因为三娘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些搞不懂,那些喜欢萝莉的人,萝莉有什么好的,要手感没手感,要情调没有情调。
      “当然有,我有一支法国红酒。”
      那美女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踩着猫步走进了全旭身边,以一个很近的距离朝着全旭说道:“还缺一位男伴陪我品尝!”
      感受着微热而诱惑的气息,全旭明白了,美女是想钓凯子。
      估计,她是观察自己很久了。
      作为红杏最大的包厢,而且不点菜的客人,按照菜单上,这样的客人可是非常罕见的。全旭想着在一百三十号人的恭维之下,全旭想低调都难。
      “哦,那正好。刚刚吃饱,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帐,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相,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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