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已经到了,但是张齐仍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回复。
周市大概是按耐不住,经历过这么多的大场面,还从来没有被人如此轻视过。
索性点齐人马,从魏地出发,浩浩荡荡的奔着那个小城而去。
既然你不归还的话,那么我只好来自取了!
对于去打下这种巴掌大的小城,他自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成就感。
但是为了出一口气,还是特别有必要的。
张齐的手下打败秦军的事,他也有听说,所以为了表示尊重,他这次干脆带上一万人马过去,一万对五千,首先在数量上就压他们一头。
他的这些军队跟上次张齐打败的那些人肯定不一样,不是那种缺少纪律约束以及训练的郡县士兵,而是刚刚经历过战场上厮杀。
魏地距离张齐的那个小城并不算很远,全速赶路的话,也就不到两日的脚程就能赶到。
为了防止夜长梦多,加快行动速度。他干脆挑选出来五千骑兵作为先遣部队。
先由骑兵进行长距离突袭,再由步兵跟上进行第二波打击,整个战术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明的地方,不过是最常规的作战方案。
但是对于这种小规模的优势战局,倒是也无可厚非。
……
赵安福自是难得有机会独自带兵出来,四千人全副武装的队伍,没有让他有很大的安全感,反而有一种很沉重的压力。
这个时代行军速度虽然说不快,但是消息的传递却不慢。
四千对一万,尤其是还有五千骑兵的情况下,他不知道这是故意历练,还是有什么别的方面的考量?
不过看着张齐脸上平静的表情,他确实安心不少。
至少在他看来,张齐没有什么非得要坑害他的理由。
呼。
叹了一口气,赵安福把所有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抛出脑后。
“全速前进!”
四千人打一万人,尤其还是那种久经战场的老兵,想要获得胜利,只有出其不意,以速度取胜。
他们装备的马虽然不多,但是却有另外一个奇怪的工具。
那就是被张齐称作摩托车的东西,这个东西不需要饲养,甚至于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住宿环境。
只有在使用的时候,往它的肚子里倒一些据说是汽油的东西,然后就能够跑起来。
而且跑的速度还很快,一百里地的路程,不过是一两个时辰而已。
相比较于之前一两天的行军,这都已经不能叫做是快速了,简直是神速。
即便是两军相接的时候,也不需要下车作战,摩托车前面装的防护,可以无视这个时代的很多攻击。
后座上再坐一个人,完全可以单方面的收割,简直是行军杀人之利器。
……
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由远及近,震的整个天地似乎都在颤抖。
抬眼望去,只能看见到路的尽头出现一队奇怪的士兵。
胯下骑着黑色的东西,奔跑起来快如闪电,不可名状。
高举着的旗帜,上面绣着大大的张,在苍穹下迎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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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战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