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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的时间已经到了,但是张齐仍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回复。
      周市大概是按耐不住,经历过这么多的大场面,还从来没有被人如此轻视过。
      索性点齐人马,从魏地出发,浩浩荡荡的奔着那个小城而去。
      既然你不归还的话,那么我只好来自取了!
      对于去打下这种巴掌大的小城,他自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成就感。
      但是为了出一口气,还是特别有必要的。
      张齐的手下打败秦军的事,他也有听说,所以为了表示尊重,他这次干脆带上一万人马过去,一万对五千,首先在数量上就压他们一头。
      他的这些军队跟上次张齐打败的那些人肯定不一样,不是那种缺少纪律约束以及训练的郡县士兵,而是刚刚经历过战场上厮杀。
      魏地距离张齐的那个小城并不算很远,全速赶路的话,也就不到两日的脚程就能赶到。
      为了防止夜长梦多,加快行动速度。他干脆挑选出来五千骑兵作为先遣部队。
      先由骑兵进行长距离突袭,再由步兵跟上进行第二波打击,整个战术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明的地方,不过是最常规的作战方案。
      但是对于这种小规模的优势战局,倒是也无可厚非。
      ……
      赵安福自是难得有机会独自带兵出来,四千人全副武装的队伍,没有让他有很大的安全感,反而有一种很沉重的压力。
      这个时代行军速度虽然说不快,但是消息的传递却不慢。
      四千对一万,尤其是还有五千骑兵的情况下,他不知道这是故意历练,还是有什么别的方面的考量?
      不过看着张齐脸上平静的表情,他确实安心不少。
      至少在他看来,张齐没有什么非得要坑害他的理由。
      呼。
      叹了一口气,赵安福把所有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抛出脑后。
      “全速前进!”
      四千人打一万人,尤其还是那种久经战场的老兵,想要获得胜利,只有出其不意,以速度取胜。
      他们装备的马虽然不多,但是却有另外一个奇怪的工具。
      那就是被张齐称作摩托车的东西,这个东西不需要饲养,甚至于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住宿环境。
      只有在使用的时候,往它的肚子里倒一些据说是汽油的东西,然后就能够跑起来。
      而且跑的速度还很快,一百里地的路程,不过是一两个时辰而已。
      相比较于之前一两天的行军,这都已经不能叫做是快速了,简直是神速。
      即便是两军相接的时候,也不需要下车作战,摩托车前面装的防护,可以无视这个时代的很多攻击。
      后座上再坐一个人,完全可以单方面的收割,简直是行军杀人之利器。
      ……
      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由远及近,震的整个天地似乎都在颤抖。
      抬眼望去,只能看见到路的尽头出现一队奇怪的士兵。
      胯下骑着黑色的东西,奔跑起来快如闪电,不可名状。
      高举着的旗帜,上面绣着大大的张,在苍穹下迎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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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战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