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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
      青县驻守军营。
      张三背着枪,站在军营门口,手中拿着一块玉佩爱不释手。
      他对着玉佩哈了几口大气,用衣袖擦了擦,又将玉佩拿起,对着太阳光照射。
      玉光灼灼,晶莹剔透,一圈圈羊脂白玉特有的光彩在阳光底下流动,闪烁着迷人的光彩。
      “这可真是好宝贝啊。”
      他收回手,嘴角笑得开咧。
      等到了值假的时候,他就把这玉佩拿到当铺当了,准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嘿嘿,那小娘皮,随便说几句就把她唬走了!”
      张三想到昨天的事,忍不住一阵得意。
      昨天有个娘们,拿着玉佩想找人,问她找谁,又说不出来个话。
      他看中玉佩价值不菲,心生一计,就随便找了个缘头,把玉佩骗了过去,躲进军营中就不再露头。
      拿给长官?拿个锤子拿!
      那些身上穿皮的,一个个下手比他还狠,入了他们的手,哪还来有自己的份!
      当然是悄悄留给自己了。
      张三躲在军营中,将玉佩昧了下来。
      那营外的娘们等了半天,看不到人,又进不来,还不是只有乖乖离去。
      这玉佩,就成了无主之物。
      不,现在来说,就是他张三的了!
      他又用一个红绳将玉佩系了起来,戴在脖子上,神情趾高气昂。
      这俗话说得好,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靠那点军饷,一个月才有几个钱?
      爷这一出手,瞬间就赚上好几年的军饷钱!
      “你别得意啊,小心别人今天找上门来,问你要东西!”
      旁边站岗的士兵看着?N瑟的张三,忍不住开口道。
      “滚滚滚,什么这个那个的,这玉佩是小爷祖传的,谁来都不好使!”
      张三哼着歌,毫不在意同伴的话。
      这玉佩,在我手上,当然就是本军爷的了!
      ......
      太阳当头照射,时间已到了正午。
      茅草屋内。
      王旭搬来新做的木凳,悠闲的坐在门口,享受着温暖的阳光。
      谢悦身上捆着围裙,蹲在地上,洗着中午吃完的碗筷。
      “今天天气很不错啊。”
      王旭打了一个呵欠,翘着二郎腿。
      这阳光温度正好,照得他有些乏了。
      “呸!晒死你个臭不要脸的!”
      谢悦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抬起头来看着王旭颇为气愤。
      “诶,我说小偷女士,你这怎么能怪我呢?只能说你自己运气不好呗。”
      王旭耸耸肩。
      他们吃完饭,以划拳定胜负,输了的人洗碗。
      很显然,有个人败下了阵来。
      “快,快!那娘们就在前面!”
      一顿嘈杂的声音传来。
      王旭定睛看去,发现一群人乌泱泱一片,正在迅速朝着草屋赶来。
      王旭起身,找来拐杖。
      “别洗了,好像有找麻烦的来了。”
      王旭警戒的看着人群。
      这群来人中有熟人,带头的是那个昨日被打跑的老财主,他仍然带着不少的家丁。
      老财主旁边的是一个体型白胖的男人,一身制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帽子斜带着,脸上斑点很多,手上斜拿着一把小手枪,活脱脱的一幅街溜子样。
      他身后跟着一队带枪的治安员,从不远处跑了过来。
      “方老弟,你可得当心点,这妖女会妖术,上次我被打惨了!”
      老财主捂着额头,凑近男人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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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不速之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