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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报仇。
      陈叔咬牙猛劈那贼人,都被格挡了下来,起义军其他士兵见势不妙,弓弩手连发三箭,一支正中陈叔膝盖,另一支箭矢正中陈叔腹部,在后一只箭被陈叔的大刀给挡住了。
      中箭的陈叔,痛疼的咬牙切齿,中箭的膝盖单膝跪地,他还是想爬起来,可这箭命中正是他的要害关节,根本无法移动。
      陈叔疯狂的挥舞大刀,破口大骂:“贼人无耻,暗箭伤人,真是流氓做贼。”
      那营长见陈叔受了伤,提着大刀走到陈叔面前:“你只要叫我一声爷爷,今天我就放了你。”
      陈叔痛恨这帮贼寇,可很是无奈,寡不敌众,眼看仇人在面前还报不了仇,心如死灰的绝望,陈叔明天今天是活不过去了,心里想着就算是死也要解解心头之恨。
      陈叔仰天大大笑,又吐了一口鲜血在那刀疤营长脸上:“狗贼,你不得好死,想让我求你,门都没有。”
      在刀疤营长气得满脸赤红,提着大刀对着陈叔的头就劈了过去,陈叔使出最后的一口气,强忍着疼痛,站起来扑到了刀疤营长面前,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耳朵。
      “刺啦”
      陈叔满口鲜血,嘴里含着仇人的耳朵,一口吐在了地上。
      刀疤营长疼的,双手捂住耳朵,悲惨的吼叫,疼得刀疤营长东倒西歪,抓起大刀乱挥舞,其他士兵见状都躲开了,刀疤营长忍着疼痛,往陈叔面前跌跌撞撞奔去,一刀刺中陈叔的腹部,陈叔当场吐血而亡。
      曹三喜母亲见状,为陈叔打抱不平,这天杀的刀疤营长,反手就给了曹三喜母亲一刀,这一刀正中要害,曹三喜母亲倒地血流不止。
      同村的人都冷冰冰看着发生的一切,他们早已麻木,目前来说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死活,其他人的生存已经无关紧要。
      征兵处发放大米征兵,大家兴奋异常,早就忽略了刚才发生的一切。
      远处一骑快马奔来,马背上插一旗帜,上面写有大顺两个字迎风飘扬。
      那士兵满脸兴奋,从马背一跃连奔带跑冲到将军营:“报,我王已在西安称帝,建立国号大顺,我**令命各位将士一路北上会师北京,直取京都。”
      率领这几万之众的将军,正是李自成的得力干将刘芳亮,他手持银枪,胯下一匹曜日白龙马,刘芳亮正操练起义军,接到喜讯的他命令起义军北上,不过刘芳亮早就看这个刀疤营长不爽,就把刀疤营长留了下来,让他驻留在这个村瓜分地主,收集军粮,为大顺军筹集物质,不过这也是刀疤营长的拿手活。
      此时正是崇祯十七年一月,就差三个月大顺军就要攻破北京,崇祯皇帝朱由检在京城正在备战,颁发勤王令,搞爱国运动,让大臣们捐款,为了节约开支,把侍奉他的奴婢也卖了。
      相反李自成发展就快的多,从数十万部队一跃成为了百万之众大顺军,不过他的部队鱼龙混杂,就像刀疤营长这样的人物,可以说比土匪都坏。
      起义军大军往北进军一个小时不到,驻留在村的刀疤营长干起了比土匪还可恶的勾当。

第3章 流寇[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