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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办完案子后,都要形成卷宗,分为正卷和内卷。
      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要把正卷移送,内卷留存备查。
      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正卷、内卷都归档备查。
      因为宁沧海的案子被认定为意外身故,没有移送检察院,卷宗归档在分局的档案室。
      卷宗有法律文书卷、证据材料卷和侦查工作卷等,宁天昊重点想看证据材料卷。
      一大摞的卷宗拿到他面前,当看到宁沧海三个字的时候,他的身体还是颤动了一下。
      卷宗里的材料很多,有讯问笔录、传讯证、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等,还有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
      宁天昊深吸一口气,用一个重生者强大的心智,抑制住内心的情绪,开始翻阅那些材料。
      卷宗的资料很全面,当时警方做了全面的调查,对死者死因也做了很多推断,并询问了很多人,各方面的信息归纳之后,得出了酒后意外坠湖的结论。
      事情发生在那天晚上,天很冷,团结湖附近没有什么人,所以没有目击者。
      尸体是在第二天一早被两个钓鱼人发现的,他们想到团结湖里钓几条大鱼回家过年,发现了坠入湖中的汽车。
      当警方赶到时,湖边已经围了一些群众,吊车把汽车吊上来,车窗并未完全关闭,车厢内全是冰冷的湖水。
      死者可能是被淹死的,也可能是因为刺骨的湖水失温而死。
      死者的身份很快被确认,系本市纺织厂工会主席宁沧海。
      车内发现了两个包装完好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着四份合同,是草签的关于纺织厂并购的协议。
      另一个袋子里,是十万块钱。
      就是因为这十万块钱,父亲背上了骂名。
      档案里还有一些询问记录。
      宁沧海是在当天下午被厂长谢龙庆叫走的,这一点工友刘忠宝可以作证。
      谢龙庆声称下午收到收购方钢铁厂方面的全权代表金奇玉先生的通知,要求4点钟进行一次洽谈,本来他要和工会主席一起参加的,可家里临时有事,就让宁沧海自己去了。
      为了赶时间,特意让他开上工厂的汽车,没想到车和人都没有回来。
      据谢龙庆所言,洽谈地点是在金奇玉先生位于海边的一个别墅内。
      钢铁厂方面关于并购纺织厂的事情,全权委托金奇玉来处理,他是一个香港人,近年经常往返内地。
      金奇玉接受了警方询问,称当天下午在他的别墅内,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和工会主席达成了一致,并草签了协议。
      参加会谈的只有他们两个人,为庆祝协议签署,两人晚上小酌了几杯。
      金奇玉建议宁沧海在别墅内住下,次日再返回,但宁沧海坚持要回去,他也没拦住。
      那十万块钱是他放到车里的,不过对于用途并没有明说,只是说商业用途。
      这个年代公路上还没有什么监控摄像头,

53 大客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