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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追爱三连环[1/2页]

流年吻过的青春 醉卧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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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青春是一段你可以肆无忌惮挥霍的时光,爱了,痛了,哭了,然后你就成熟了。
      如果说初恋是青春的象征,那么粉色的玫瑰则孕育着爱的**,情窦初开的美妙。
      没有人不在惊讶,惊讶兵的狼狈,惊讶兵的傻。
      对兵来说,傻不傻不重要,因为他找到了最合适的礼物。他没法像陈裳那样动辄送上一条价值不菲的水晶项链,只能用朴实表达最真诚的爱意。
      “难怪兵哥天刚亮便出了门。”周博通看着兵手背上的伤痕恍然大悟。
      城郊有一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区内有一块百亩玫瑰园,城市大部分花店卖的玫瑰都摘自这里。市区到郊区相当远,而且交通不便。
      天朦胧亮兵就出了寝室,这么晚才回来,前后联系不难猜出,兵之所以会迟到,就是为了到玫瑰园摘下这朵粉色玫瑰送给萧雨。
      但玫瑰有刺,兵不在乎被尖刺划伤的疼,只为她,摘下这朵最灿烂、最美的粉色玫瑰。
      玫瑰代表兵的心。
      “好感人!”
      萧雨同寝室的小姐妹泛着花痴和感动,物欲横流,如此执着的男生要么就是脑子缺根弦,要么就是没脑子。
      “呵呵,玫瑰花。”大吃一惊,回过神的陈裳笑个不停,打量着兵毫不掩饰嘲讽。
      “哥们,看你这身破烂行头,乡下来的吧?怎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小白脸,有俩臭钱显摆个毛线,这钱指不定是不是你干妈的呢?”周博通想为兵打抱不平却被沙雅劝住。
      “来雨儿,我帮你带上。”无视周博通的污言秽语,陈裳故意叫的特别亲昵。
      富人和穷人好比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中间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跟我抢,俩字,滚蛋!
      兵静静地看着萧雨,任由陈裳冷嘲热讽,脸上始终带着没心没肺的笑意,令萧雨讨厌,但每每看在眼里,心头又总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温暖。
      “谢谢你的礼物,不过我不太喜欢它的颜色。”萧雨拿起水晶项链,看向兵说的很直接。兵突然感觉心扉被尖刀割过。
      “靠,又一个拜金奴!”
      沙雅不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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