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十两银子是他的底线,如果全给这丫头的话,他还赚什么?
但是做他们这一行的,常常会有达官贵人需要皮子做衣服,如果被他们看中的话,这价格至少说翻一倍,那他岂不是也有的赚。
主要是这么完美的狼皮,这辈子都难得几回见,所以掌柜的并不想放弃。
经过短暂考虑,还是决定忍痛拿下。
“行吧,十两银子就十两银子,姑娘你还真是精明啊,要不是我真喜欢这张狼皮,也不会以这个价格跟你成交。”
林挽心里有数,十两银子或许普通的典当铺还真拿不出来,但是她来的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典当铺,如果连他都拿不出来,那其他地方自己就不用去了。
“多谢掌柜的。”事情成了,林挽说话自然也就客气了一些。
当小厮拿着十两的银锭上来时,林挽也把手中的狼皮交了出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很正常的操作。
掂着手里的钱,林挽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加上上次给林家的五两银子还剩下一些,再加今天卖狼皮的钱,不知道能买多少东西了。
喜气洋洋的出了典当铺,她率先去了肉摊,各种肉都来了五斤,直到半个背篓都被装满这才放弃。
肉这种东西想吃再买也行,一次性不能买太多了,不然没有可存放的地方,这么热的天气会坏的。
这些肉总共花了五两银子。
摊主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爽快的客人,买这么多肉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而且还是五两银子的整锭,一般家庭怎么拿得出来。
“客官慢走啊,有需要再来。”
他摊上的肉基本上都被林挽买完了,所以可以提前收工。
周围人全部羡慕嫉妒的看着林挽,天啊,这么多肉,够一大家子吃一年的了吧。
什么家庭啊,买肉要买这么多,仿佛花五两银子跟五文钱一样。
背上背篓准备离开时,林挽的注意力被摊主脚下的东西吸引了,不由得眼睛一亮。
她就说这摊上缺少点什么东西,没想到在这儿。
因为生活艰难,所以大家买肉都喜欢买又肥又腻的,这样吃起来才有肉香味,在嘴里能多持续一会儿。
至于排骨还有猪头那种全是骨头的东西,基本上没人要的。
就算有人要也是以很低的价格卖出去,或者是拿去送人。
“这个东西你怎么卖的,我想全部买了。”
摊主赶忙看了一眼脚下的排骨,这是今天新鲜剃的,本来是要自己拿回去吃,但是现在林挽要,自然要忍痛割爱。
这么大一个客户,如果笼络住,将来不愁卖不出去肉。
“姑娘这是哪儿的话,说什么卖啊,要是想吃我给你抱起来,直接拿回去吃就行。”
林挽挑眉,这些排骨少说也有十
第16章:林国峰大闹医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