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归于盗窃罪。情节较轻者,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完。
望着那一个个吃瘪的模样,我当时就乐了。
尤其是秦淮茹。
她看向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因为。
我的话,何止超出了她的想象,简直突破了她的认知。
“十块钱!那可是十块钱!”
“这够得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棒梗这孩子,完了。”
“话说回来,傻柱怎么知道这些的?”
“有好戏看了!”
…………
对于四合院的居民来说。
一个个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
反正。
在这个年代之中。
没有什么过多的娱乐项目。
因此。
添油加醋,几乎便是他们乐趣的来源了。
“好小子,你就等着吃牢饭吧!”
许大茂倒是会就坡下驴,手指着棒梗,故意提高嗓音,为的就是想让秦淮茹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从而达到他索取钱财的目的。
三位人模狗样的大爷,在这个时候也有点无语了。
“一大爷,此事,你看怎么处理?”刘海中看向易中海,问了一句。
“我看,这件事情,咱们处理不了了。那孩子犯法了,还是叫派出所的同志来吧!”阎埠贵也怕此事惹出麻烦,因此提议着。
三位大爷的讨论,被许大茂听了去。
“三位大爷,现在不是叫不叫派出所的同志过来的问题。关键是我那只老母鸡的赔偿,还没有落实呢!”
许大茂有点急了。
本次院内大会本是围绕着许大茂家丢鸡的问题。
可谁能想到,最后会演变到这一步。
“叮咚!”
在这个时候。
系统又出现了。
福利到位。
这是我能想到的。
毕竟,我已经点破棒梗偷鸡的事实。
肉票跟面票以及现金都到账了,只需要我去提取。
可接下来,系统的声音,却给了我意外之喜。
“情景:棒梗偷鸡被抓,许大茂索要超额赔款。”
“选项一:宿主,这你也能忍?换做我是忍不了!想想许大茂平时是怎么欺负你原来这个身体的主人的,还不快点拿起法律的武器跟许大茂斗争到底。来一次轰轰烈烈的普法,揭露许大茂勒索的事实吧。”
“选项奖励:咏春十段。”
“选项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棒梗跟秦淮茹也不是什么好鸟,勒索钱财又不是勒索我的,管他作甚。老老实实看热闹不香嘛!”
“选项奖励:100块钱。”
两个选项的出现。
让我有点犯难了。
说实在的。
这两个选项的奖励,都不错。
咏春十段可防身。
100块钱也是巨款啊。
而且。
不管做出哪个选项,对我来说,都不吃亏。
权衡利弊之后。
考虑到我今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再者打击一下许大茂的得意嘴脸。
最终。
我做出了选项一的选择。
不管啥年头,不会点功夫防身,总是容易吃亏。
就在许大茂还在向三位大爷投去请求做主的目光之时,我又开口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恐吓威吓他人,从而达到自己获取钱财的手段视为敲诈勒索。”
“根据x法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情节较轻者,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则是处于三年
第4章 绝不惯着一院禽兽[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