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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哭个啥[2/2页]

假太监夜七郎 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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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之,随便摆了摆手道,“行行行,汇报案情吧!”
      其实心里想着,兄弟家中两位老人真是吾辈楷模啊,居然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灌入先天之力。
      怪不得年纪轻轻就做了上百户,看来这大理查还是有一手的。
      大理查“诺”了一声开始娓娓道来:
      “督主大人,根据属下负责此案小旗内组员,无常簿核对后,定性此案为冤案。
      “其一、焦氏命年仅十一岁的刘承祖去寻回刘雄的遗骨,当时陕西兵匪混乱,让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去担任这样的任务,焦氏的意图太明显不过了。
      “其二、焦氏把刘雄的大女儿刘玉英卖给了一个富户家为奴婢。刘玉英一夜之间从大家闺秀成了丧失人身自由的奴仆。实在让人费解。
      “其三、是本案定性的重点,是我们缉拿了关键人物吴府家丁吴强,据此人交代,是收了钱财,听从焦荣指使指正。
      “后续抓捕二人后,查到刘承祖去陕西大半年后,还真的把他父亲刘雄的骸骨找回来了,可惜被他们二人合谋毒死了。尸骨已经在后院树下挖出,也查验过却是黑骨,中毒而亡。
      “为了谋财家产,焦氏与其弟弟焦荣二人联手,先卖刘玉英为婢,后陷害刘玉莹淫荡,又毒杀刘承祖,将尸首分尸、分解掩埋。
      “实在是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夜玄七也带着怒火听完大理查重新核查纠错的案情描述。
      气得火冒三丈。
      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亲眼看见,哪知道这种丧尽天良的罪行居然真就有人做。
      “简直是丧心病狂!”
      夜玄七怒吼着拍案而起,随之又喝道:“人证物证可都有迹可寻?”
      大理查点头又拱手喊道:
      “启禀督主。
      “一证,焦氏提供的诗作确是刘玉莹所作,但诗意却是思念已故双亲,无关风月。
      “二证,银簪经查证是刘雄留给女儿的饰品,奸夫淫妇说辞就是栽赃嫁祸,查无实证。
      “三证,那只男人的鞋子更是不可推敲之物,吴强作为人证可证实焦荣送钱收买做假证。
      “四证,刘承祖的遗骸是在刘府的后院树下寻到,铁证如山。”
      一帮大老爷们听着大理查回报案情,眼睛里居然泛起了泪花。
      或许是激动、或许是愤恨、更多的是为冤魂沉冤得雪的感动吧。
      夜玄七一挥手制止众人的激动情绪,喊道:“哭个啥,娘们唧唧的!”
      随之,自己的脸上突然滑下了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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