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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他想统一天下,但是他只能慢慢的来,不然就会像历史上的王安石变法和王莽改制一样。
      看到王安石和王莽,李天想说,先说谁呢?
      先说王安石吧,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政治变革运动。
      他的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在变法的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比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造到他们的强烈反对,这就跟有人把大炮架在你家门口和原本有一大块蛋糕可以吃,但你来了之后,别说蛋糕不能吃了,动都不能动一下,让人看着眼馋,却不能碰。
      特别是北宋立国后的三冗危机,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便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军事上,奉行守内虚外。
      宋初,为削弱官员的权利,实行一职多官,但设官分职尚有定数,自宋真宗时起,朝延关于官员致仕的诏令日见增多。
      至宋仁宗时更是三令五申,同时由于大兴科举、采用恩荫制、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导致官员多贪恋权位,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实行养兵之策,形成了庞大的军事体系,同时,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实行“更戍法”,使得兵将不相习,兵士虽多但不精,对外作战时处于不利地位。
      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财政更加入不敷出,再加上统治者大兴土木、修建寺观等,形成了“冗废”。
      三者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最终形成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再加上内忧外患,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两税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
      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百姓苦难,各地怨声不断,农民由于没有生路,纷纷揭杆而起。
      同时,外敌的侵扰给北宋政权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和西边边境的党项族连年发生战争。
      但由于北宋政治腐败和军队软弱涣散,虽然耗费了巨额的财力和人力,但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熙宁二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加政事,设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
      公元1070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实施变法,史称“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在经济上,推行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疫法、方田均税法与市易法;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青苗法,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大大增了政府的收入,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募役法,减轻了农民的差异负担,保障了生产时刻,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农田水利法,使各地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不少荒地辟为良田,水利工程厂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方田均税法,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市易法,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国家收入增加。
      均输法,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均输法,降低国家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王安石在军事上,设置了保甲法、栽兵法、置将法、保马法与军器监法,此外,王安石也注意到了教育的不足,提出了太学三舍法与贡举法。
      强兵之法,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保甲法,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抵御辽和西夏进攻者减少了军费开支,加强了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将兵法,加强了军队训练,充实了边防力量,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

第22章 变法二[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