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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喜哥,等等我,我爹爹说了,让我多学习,我也想像一个男子汉一样,自力更生,学会找食物。”
      曹三喜甚是喜欢这个乖巧可爱的侯婷,不仅善解人意,也没有大小姐的架子。
      此时天刚蒙蒙亮,三喜穿戴好装备,这次他准备前往深山老林打猎,要是能抓到个兔子什么的也好充充饥,要是能抓个山羊什么的那更好了。
      他神速的带上一把已经荒废的马刀,这把刀是父亲留下来的,当然还有一把弓弩,这把弓弩藏在一个盒子里面,他小心翼翼取出弓弩,和十支锃亮的箭矢。
      看到这些装备,曹三喜知道无论是野猪还是虎豹都难逃自己的手掌心。
      拿上打猎装备,他拉着婷儿的手就往深山老林跑去:“快,婷儿跟上我,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们起这么早,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
      他带着侯婷离开村子一个小时左右,一股大队人马进了村,口号震天响:“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口号响彻整个村子,光是听口号,起码有三五万人之众,而这只是一股李自成分支起义军,先是口号,随后大旗队在前,大旗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均田免粮,大旗后面就是先锋营,由马队、大刀队和弓弩手混合而成。
      这帮起义军进了村,立马号召所有村落召开会议,就在曹三喜住的这个村展开招兵仪式。
      这年头不仅闹饥荒而且年年打仗,说实话,老百姓只想能够活下去。
      光是闯王的均田免粮这个口号,就是老百姓一直期盼的愿望,更别说参军还送白米十斤。
      这条件但凡是年轻男丁都想参军,待在村里已经都快活不下去了,参军不仅送粮,还管饭,这种好事年轻人梦寐以求。
      起义军很快就征到上千名士兵,大张旗鼓的征兵,正是为了攻入京城做准备,说实话李自成自己都没有想到,征兵居然这么顺利,从几万一下变成几十万,都快近百万的部队了。
      征兵处人声鼎沸,一个中年男人正撕心裂肺劝阻村里的年轻,不让其加入起义军,这个人手持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刀,两鬓斑白嘴里吼着:“不要相信这帮土匪,他们是骗子,我家就被这帮贼寇迫害,我夫人就是这帮贼寇给抢走的。”
      对着起义军叫骂的正是陈叔,陈叔的叫骂,很快吸引起义军的注意,陈叔很快就被围了起来。
      征兵的一营长,拔刀走到陈叔面前:“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们这帮贼寇,打着均田免粮口号,到处坑杀拐骗,我说的就是你们。”
      那营长微胖,脸上还有一道刀疤,陈叔一见到这个人,对他恨之入骨,前一年就是一帮流寇到他家打家劫舍,还抢走了他妻子,那群人抢完粮和人就跑,陈叔追出去给了那贼寇脸上一刀,陈叔一直记得那贼寇的面孔,正是这个起义军的营长。
      所有仇恨涌上心头,陈叔抽刀向仇人劈了过去,那贼人常年打仗身手贼挺敏捷,一个侧身躲过陈叔这一刀,便抽出马刀就与陈叔拼杀在一起,陈叔这几年也不是吃素的,每天练武就是为

第3章 流寇[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