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在亲戚家,陆迎思一遍又一遍阅读那张《人民日报》,突发奇想,拿起纸笔,给安徽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写信……
说到这里,陆迎思从随身携带的黑皮包中拿出一个陈旧的材料袋,从材料袋中拿出一张泛黄的报纸,双手递给牛缺草说:“这就是登我信件的那张《人民日报》。”
牛缺草双手接过报纸,看到的是——
敬爱的王书记:您好!
我从6月12日的《人民日报》看到采访您的报道《县委书记和农民兄弟》,说到烟陈公社有个魏郢生产队,群众自发实行了“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我队社员受到启发,自发成立了小组。
我看到王书记到来安五十一天,就有人告状,您说:“唐知县说过,‘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难道共产党的干部还不如唐知县!”
我又看到你们县对包产到户责任制制定了“县委工作十二条”,明确指出:“凡是群众乐意搞的责任制,不管那种形式,任何人不得阻止;凡是群众不乐意干的,任何人不能强迫。”
这使我增加百倍力量,于是就带领社员搞“定产到组”。
但是,我们县里、公社、大队、生产队不让搞。我有你们县的“十二条”,就和他们顶牛。
因此,他们要我检讨,还有给我留党察看处分,甚至还要逮捕我。
我想我是没有错的。希望王书记能支持我。请给我回信。
我们这里干活“大呼隆”,干部有巧。
长江省沂北县大涧公社高庄五队陆迎思
王业美书记考虑两省两地情况不同,不好发表意见,将上述这封信复制寄给《人民日报》社。要求报社大力支持,并给以复信。
1981年8月23日《人民日报》第五版以《安徽来安县委书记说,长江一农民要求支持实行责任制》为题,全文刊登了王业美和陆迎思的两封信,并加编者按——
“来安县的做法,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陆迎思搞‘定产到组,应当得到支持。相信沂北县委会做好陆迎思所在社队干部的思想工作,不再干违背农民意愿的事情。”
在这期间,大队真的把第五生产队分成五和十一两个生产队。陆迎思的第一副队长随之也被撤销了。
万幸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陆迎思没有被处分。
1981年12月6日,国家、省市新闻单位来采访他,使他深受鼓舞。
次年,某共某央关于《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的一号文件下发以后,沂北大地迅速掀起了贯彻热潮。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产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责任制。”
最初听到一号文件中的这几句话,陆迎思留下了辛酸的眼泪……
1982年,四十岁的陆迎思家中八口人,分得十六亩承包地。仅仅晚秋一季收获水稻就达到八千公斤,而1981年全家从生产队分得水稻六百五十公斤。
如今,陆迎思的子女已经全部成家立业,生活和和美美。
提起往事,他激动地说:“过去说‘人民公社是金桥,其实是‘危桥,是死路一条……还是现在的政策好啊……我要教育子孙万代不要忘记我亲身经历的这段历史!”
第241章 决定逮捕你[2/2页]